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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原味内裤告友性侵 DNA验出别人
2015-03-14
内裤保存两年才提告
〔记者陈慰慈/台北报导〕去年中,台北市20多岁女子小爱(化名),突然拿出保存2年
多、未清洗过的白色“原味内裤”,控告好友郑姓男子,2年前趁她酒后性侵;但台北地
检署查出,内裤的DNA居然另有其人,而非郑男,且小爱曾用LINE告诉郑男“我男朋友生
气了,他知道我们有暧昧关系”,检方认定证据不足,昨将郑男不起诉。
LINE郑男“我男友生气了”
检察官开庭时,小爱控诉,2年多前的1次聚会后,她不胜酒力,郑男称要带她至友人住处
休息,却趁机性侵。事后她不想面对这段痛苦回忆,就把内裤塞在家中抽屉深处,后来觉
得无法再继续忍耐,决定勇敢找出内裤提告。
北检开庭时,郑男表示,与小爱在唸大学时认识,两人很谈得来,但各有男女朋友,他坦
承与小爱有暧昧并上床,地点是在汽车旅馆,而非友人家,时间、地点与小爱指述的都不
同。
郑男坦承上床 时地不同
检察官过滤2人在LINE的对话,发现小爱事后还LINE郑男聊天,并邀郑男到KTV唱歌;小爱
辩称因郑男灌输她“朋友发生这种事情很正常”的观念。
证据不足 郑男不起诉
但检察官发现,小爱LINE郑男“我男朋友生气了,他知道我们有暧昧,但我们现在都各自
有男女朋友”,不久就告郑男;郑男另指控,小爱男友约他谈判,还把他打伤,伤害案现
仍侦办中,检方认为小爱供词有瑕疵,加上无其他积极证据证明她遭性侵,因此不起诉郑
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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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又是这种疑似不爽就告人,还似乎先预谋留下了证据,只是留错了? 颗颗
2. 我要用召唤内裤王结束这个回合!(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