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什么误会吗?
来台一夜情 泰富少挨告性侵
2015-01-29
〔记者陈慰慈/台北报导〕泰国石化大亨之子年初来台旅游,在台北市东区夜店
搭讪辣妹,被控捡尸性侵辣妹;检方发现,2 人勾肩搭背出入夜店与饭店,有说
有笑,无意识不清、被人扶抱情形,验伤也无伤痕,事后辣妹还上高档餐厅吃大
餐、与友人唱歌玩乐,与常情不符,认定富少罪嫌不足,不起诉。
辣妹指控,今年1月4日到北市信义区知名夜店“ROOM 18 ”玩,泰籍富少主动搭
讪,凌晨她喝醉不省人事,对方趁机把她带回饭店性侵,泰籍富少强暴她时,她
惊醒推开对方,但酒醉无力抵抗,只能任由对方摆布,同日上午酒醒搭出租车离
开,就请司机带她去报案。
开庭时,辣妹改口称,对当晚酒醉过程没印象,只记得醒来时,惊觉自己躺在床
上;泰国富少则喊冤,当天跟友人去“ROOM 18 ”,辣妹独自站在夜店门口,上
前搭讪并请喝酒,双方以英语沟通,聊天过程愉快,女方还主动摸他的脸及大腿
,夜店关门后,他的钱不够上宾馆,才带辣妹回饭店,双方是你情我愿发生关系
,上午8点多辣妹要离去,还给了1千元车资,不懂为何会挨告性侵?并不断问检
察官:“我可以赶快回家吗?”
检察官调阅监视器画面,发现2 人勾肩搭背出入夜店与饭店,沿路有说有笑,无
意识不清被人扶抱情形,期间还不断传短信给友人,包括一通疑似求救讯息“块
就喔!”友人回拨,听见辣妹哭说“想回家”,追问“妳在哪里?”辣妹却未回
答,不符常理。
检察官也发现,辣妹离开饭店前,曾将脸书帐号给泰籍富少,验伤身上并无伤痕
,事后还上高档餐厅吃大餐、与友人唱歌玩乐,查无证据证明辣妹遭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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