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耶诞夜遭捡尸 女大生不省人事

楼主: adobe5566 (艾督逼5566)   2014-12-30 13:27:56
推 kauosong: 酒不要喝太多?我看过太多被硬灌的。这些男的就是等著捡 12/30 12:48
→ kauosong: 尸 12/30 12:48
我内文有看错吗 ? 我看到的内文是写夜店,而不是写酒店耶
你说在酒店被硬灌闪不掉我没话说
还是新闻的这位女大生把夜店当酒店经营
既然这样,会被捡也不意外吧
台湾社会
光是暗夜里走在马路上都有可能被性侵了
结果你跑到夜店喝到茫掉不醒人事
还不被捡尸的机率麻烦你算给我看一下
之前有个外国节目
请了一个正妹在 "光天化日" 下假装酒醉
多少色狼过来嘘寒问暖
甚至两个色狼还跑去抢人
检讨女生 ?
我们是建议她
就像家人常叮咛我们钱不露白的道理一样
被抢了一次
更要谨记在心
谢谢大家
作者: GGsov (GGsov)   2014-12-30 13:31:00
本就很多脑袋不知道装啥的人还检讨女生.. 走在路上被侵犯还检讨女生是不是穿太暴露 zzzz八成跟那种 女生被强暴那就嫁给强暴犯就好了啊是一样思维
作者: type242 (养猪人家)   2014-12-30 13:40:00
都有人可以为了一张假VIP卡出卖自己了
作者: sam731215 (sam)   2014-12-30 13:44:00
一楼整个搞错重点…
作者: carbine (羊)   2014-12-30 13:46:00
一楼的中文简直有趣XD
作者: kiramo (囧RZ~)   2014-12-30 13:49:00
这篇说的是去夜店这种地方 身为女性本就该提高警觉
作者: azter (Yilin)   2014-12-30 13:56:00
只是苏美大的文章吗
作者: HANAXALICE (花与爱丽丝)   2014-12-30 14:03:00
都是这个社会的错
作者: miracle83120 (没人在家)   2014-12-30 14:07:00
新闻的错 哈哈哈
作者: USkitty (天凉了,要注意身体喔)   2014-12-30 15:45:00
在对方无意识情况下和对方发生性关系就可算是性侵。这种趁人之危的人真恶心
作者: wnwe (骑母猪撞公猪)   2014-12-30 16:22:00
这些夜店pu没喝烂醉,要捡尸的要趁人之危也很男!会去夜店的女人会是什么好货?
作者: WGfriend (潮来潮往遇上妳~)   2014-12-30 17:40:00
老实说,去夜店被检还真的是活该,正常地方不去?
作者: wuyiulin (龙破坏剑士-巴斯达布雷达)   2014-12-30 21:43:00
笑,爱玩就别怕。
作者: USkitty (天凉了,要注意身体喔)   2014-12-30 23:12:00
即便女方不是好货也不代表你就可以不经过同意就上她
作者: wina401 (DaiDai)   2014-12-30 23:48:00
不准女生喝醉,喝醉就活该被上;这啥逻辑?
作者: neil25 (neil)   2014-12-31 00:10:00
给楼上 此逻辑固然不通 但是不通的烂逻辑还是会发生发生了可以告死狼 但是被侵害是无法抹去的事实所以自己要有类似防御驾驶的观念
作者: wina401 (DaiDai)   2014-12-31 01:15:00
只是觉得“被捡也不意外吧”这样的用词真令人遗憾
作者: jenhaoliao (..)   2014-12-31 02:41:00
最讨厌这种轻忽危险性的女性,就像酒驾一样 只会怪东怪西,不会请别人开车吗?出车祸才在靠背撞死活该,自找的
作者: fsjhsl (呱呱)   2014-12-31 08:55:00
ㄎ: 在有女生夜店被捡上新闻,我就把你.....
作者: DKnex (DK)   2014-12-31 10:15:00
普遍的社会迷思,尤其老一辈本土化传统社会更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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