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恋E奶 带回家赶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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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即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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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柔女变钱嫂 削18万还呛“不给 告强奸”
【潘志伟╱新北报导】免钱的最贵!新北市一名失婚男月前寻欢恋上E奶应召女,禁不住
对方柔情攻势,竟让其入屋同居,未料应召女偷钱又盗刷信用卡,损失十五万元,男子赶
她出门却反被要胁:“不给钱就告你强奸!”男子花了三万元消灾,女方却需索无度,只
好报警。应召女昨落网时称男子性欲强,每次做爱都不给钱,“我只是按件计酬,拿回我
应得的!”
警方调查,从事货运工作的林姓男子(四十九岁),每月收入十多万元,前年与妻子离异
,两个儿子在外地工作,他独居土城。同样失婚、育有一女的吴姓应召女(三十九岁)身
材丰满,林男免费提供吃住,没想到惹来麻烦。
答应入住还帮搬家
警方说,今年七月,林男和友人饮酒作乐,友人提议到树林区一家个人工作室寻欢,还强
调:“那个女的胸部很大喔!”林男心动赴约,性交易后递名片给吴女,说:“无聊的时
候可以打电话来找我聊天。”隔天吴女致电,撒娇问:“你一个人很寂寞,我可以搬过去
跟你一起住吗?”林男答应,还帮忙吴女搬家。
未料吴女进门后,常趁林男不在家时潜入房间偷钱,甚至盗刷其信用卡,林男损失十五万
元隐忍未揭发。上月林男的儿子告知婚后想搬回土城与父亲同住,林男要求吴女搬家,吴
女却不愿意,还传短信数落林男,甚至说:“你这周跟我做爱九次,要给我钱!”林男同
意支付三万元,但要求吴女拿了钱就搬走,吴女同意,双方签同意书,未料吴女又偷走同
意书。
被逮恐吓“让你死”
警方说,吴女日前传短信要求林男给一万元,威胁:“不给钱就告你强奸!”林男见吴女
不打算搬走,忍无可忍只好报警。警方昨趁林男拿钱给吴女时将她逮捕,吴女嚣张当着警
方痛骂林男:“你竟敢报警,我要让你死!”
吴女供称,林男一周至少三天要做爱,有时候一天做三次,虽提供吃住,但房间租金顶多
五、六千元,“我每次交易收费两千元,我比较吃亏”,她坦承偷钱盗刷信用卡,还大言
不惭说:“我只是拿回我应得的!”警侦讯后依恐吓取财、窃盗罪嫌送办。
若能举证可囚5年
律师欧阳弘指出,林男若能举证吴女偷钱、盗刷,即触犯窃盗(最重五年)、诈欺及伪造
文书罪(最重五年),若能确认吴女是自愿性交,威胁不给钱就告强奸,可视为恐吓取财
(最重五年)。
嫖妓得不偿失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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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苹果》资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