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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人性观念化越趋开放,13、4岁尝禁果也非新鲜事。处男处女更由昔日的瑰宝,沦为
被耻笑对象。不过,美国一名26岁处女不理旁人目光,于网上大谈拒绝男友发生婚前性行
为的经过,希望鼓励社会上的“小众”守住贞操。
英国《每日邮报》报导,美国明尼苏达州基督教徒伯克哈特(Ellen Burkhardt),早前于
网上杂志《Salon》以《当男士发现我是处女》为题撰文,畅谈拒绝男友发生性行为的经
过。她说曾交过三名男友,当中最具风度男子甚至是虔诚基督教徒,但三个男人最终都对
她失去兴趣,不满伯克哈特的禁欲决定,最终分手收场。
伯克哈特坦言自己并非宣扬基督教,只是自小思想较传统,并认为这些恋爱经历没有让她
不开心,反而让她知道“真心爱一个人才是最宝贵的”!(余浚安/综合外电报导)
她将过去经历写下,登上各大媒体网站。翻自《Twitter》
翻自《Instagram》
翻自《Twitter》
只想问
难道婚前做爱=随便?! 结婚就不会离婚?!
女生maybe可以灵>性
可是男生是否普遍性>=灵?
禁欲是个人选择
可是为什么网友会认为婚前性爱=随便=脏=不贞洁
我还以为贞洁是17世纪的词汇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