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kiyamatt (aki)》之铭言:
: 根据中华民国刑法227规定,和未满16的女生性交才有违反刑法之嫌.是故,
: 只要女生满16岁之后再被吃掉,女方父母就算想告,也无计可施.........
: 所以小弟想请问大家,如果未来真的生出女儿,能接受她最早几岁被破处呢??
: 是法律限定的16岁(高一??)还是18?20?22?24?或是婚后??
: 能接受女儿未满16被吃掉吗??如果女儿未满16被吃掉,会选择息事宁人还是提告呢??
我一直有种跟这话题有关但是另类的想法
想说本鲁既然是鲁蛇一只,将来可能也不见得会结婚
但是若是以后经济有能力,想去欧洲领养一个孤苦无依的白人孤儿(女生)
然后将她带回台湾抚养,逐渐长大成人
此时,她就会是一个拥有西方人外貌,但是讲话与生活习惯却是道地台湾人的一个存在
再从小教育她,鲁蛇阿宅的好处,有钱帅哥的坏处;选男人,千万不能选坏坏的帅哥
然后看着她跟一个憨厚老实的阿宅结婚,过著甜蜜又快乐的生活
而我为人父者的心愿也已了
不知道这样算不算一种回馈社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