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三点半,电脑萤幕下方对话视窗闪烁著,是她,我的好朋友。
好朋友的定义,大概是我们认识了九年以上,一起吃饭睡觉洗澡过,三不五时传彼此的裸照给对方,每天在LINE群里嚷嚷着想要打砲,偶尔发发感情上的牢骚...
却始终没有吃了对方。
我想是因为我们在彼此心里重要的程度早已超过了肉体。
绯:我看到你在汪踢的发文了。
我:哦...是有些难过。
绯:我想我们都一样,真的一样。
我:妳是说,嘴巴很豁达但内心很挣扎吗?
接着,她说着她和他的新砲友关系。
和他认识了六年,喜欢他六年,中间他交了两任女友...
我:妳可以直接快转到打砲的那一段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