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身频碰女乘客 猥亵男判4月
中央社-2014年08月22日 下午15:41
(中央社记者陈淑芬台中22日电)陈姓男子搭火车趁机以下半身碰触女子,女子呼救,男
子仓皇下车逃走时,掉落信用卡、手机,警方循线逮捕,男子被判刑4月。
台中高分院判决书指出,陈男在去年8月间搭乘自强号火车时,车内拥挤,他锁定1名站在
通道、携带3件大件行李的女子,假装闭目养神,利用火车行驶摇晃之际,以下半身碰触
女子的手部、大腿、腰部及臀部等处好几次。
火车停靠员林站,旅客陆续下车,女子挪移到空间较宽敞位置,不料,陈男竟跟随在旁,
持续以下半身触碰她的身体,女子发现有异,忍无可忍大喊“你干嘛”;陈男答复“我没
干嘛”后,仓皇下车,往月台逃跑,虽一度跌倒,但立即起身拔腿就逃。
女子紧追在后,大喊“抓色狼”,陈男逃逸时掉落2张信用卡及移动电话,女子经站务人
员协助向警方报案。警方循线将陈男传唤到案。
陈男应讯时,否认用下半身碰触女子,他要下车时,女子突然扑过去好像要打他,又大喊
他是色狼,他以为女子要攻击他,才逃跑。
法院一审依性骚扰罪判处陈男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罚金,陈男不服上诉。台中高分院驳
回上诉。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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