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该相信女朋友吗?

楼主: hill0708 (邱君)   2014-08-21 21:41:12
原文省略。
埃拉斯穆斯说:“爱情是盲目的,这也就是为什么他一直都以触觉进行的原因。”
您在 2011 年的时候,有在 PTT 上问过农经系在金融业的出路好不好?
所以敝人猜想,您应该是二十岁初左右吧?
交往四个多月,什么都做过了。
那一定包含模仿加藤鹰高速手指,让女友连续高潮过;
模仿南佳也用非常温柔的性技巧,让女友搔痒难耐;
虽然您没有巧克力球(向井裕),但您的女友一定仔仔细细品尝过地瓜球吧?
仅仅四个月的时间,除了做爱之外,女友都愿意满足您的欲望,夫复何求?
至少敝人自叹不如啊。(前天告白失败)
伊索说:“知足吧,一个人不可能在所有方面都独占鳌头。”
女友愿意帮您舔著龟头吞吐著,然后深深含入让您一泻千里,
最后再用胸部按摩小兄弟,这不就是很棒的事情吗?
乔治·萧伯纳说:“你和我各有一个苹果,如果我们交换苹果的话,
我们还是祇有一个苹果。
但当你和我各有一个想法,我们交换想法的话,我们就都有两个想法了。”
您想要和女友做爱是一个想法;
您女友想要婚后性爱也是一个想法。
为什么不能两个想法都存在呢?一定要以您的想法为主?
换个思路,如果您现在可以和她订婚,问题不就迎刃而解?
如今最亲密的人,就是您女友吧?
如果您连女友说,自己还是处女的这番言论都不相信,那在这个世界上,
您还能够相信什么呢?
假设是敝人的话,就会相信女友是处女,因为能够让她相信我,对我说实话。
倘若您打从心底认为女友说谎,不是处女,那症结点可能在您身上。
您女友某一天会突然说:“尼可拉斯凯吉说:
‘在这个世界上,我只相信两个人,一个是我自己,但另一个不是你。’”
会对您说谎,就是不信任您,不会和您结婚,而保留分手的选项。
没有一条法律规定,您想做爱但女友不给您,就是犯法的。
反而您想做爱而硬上女友,叫做“强奸准强奸罪”,
属告诉乃论,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女友不给您的原因很单纯,她不想和您做爱,这不是一目了然吗?
如果她觉得未来会嫁给您,终有一天一定能够水到渠成。
可是就如前述,您可能才二十岁初,是欲望的化身,而没有未来的担保。
如果您真的爱女友,保留她的处女不是坏事,有自信最后都是属于您的;
反之,如果不能承诺未来,为何不给她一个好条件,让另一个人好好疼惜她呢?
确实,男人会因为女友是处女,莫名其妙多了一份责任感,义无反顾的就结婚。
最后,容敝人引用一句富有深意的话语。
伏尔泰说:“使人疲惫的不是远方的高山,而是鞋里的一粒沙子。”
作者: ALuBa13 (Be quick, time is mana)   2014-08-21 21:47:00
很有深意的伏尔泰还是比不过爱因斯坦的话亲和又容易了解
作者: flytoaero   2014-08-21 22:15:00
科学家还是比较实在~
作者: humannature (沉鱼落雁)   2014-08-21 22:21:00
阿拉梦藤
作者: Sadorublue (你也不能怎样)   2014-08-22 03:07:00
错了 交换之后我就有了你的苹果 只是很难换
作者: pm8301104 (turnip)   2014-08-22 11:57:00
作者: jeff6052712 (End Love)   2014-08-22 17:36:00
作者: ppoyi (我们都寂寞)   2014-08-22 19:49:00
你有点深
作者: snoopy8648 (MGMAN)   2014-08-23 08:11:00
神推
作者: ac303901414 (我不是山姆)   2014-08-24 09: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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