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法官:近亲相奸不再是禁忌
澳洲新南威尔斯省一名法官尼尔森(Garry Neilson)近日一场言论,引发争议。他在审讯
庭上表示乱伦或近亲相奸不再是禁忌,社会已广泛接纳,只要不诞下畸胎就不是罪。
据英国《每日电讯报》报导,尼尔森近日审理一起兄长性侵妹妹的案件时,作出以上评论
。被告承认在1970年代性侵当时只有10岁的妹妹,但否认在1981年性侵时年18岁的妹妹。
尼尔森表示,当时两兄妹已成年,社会已接纳两名成年人在同意情况下有性行为。尼尔森
更将近亲乱伦比拟同性恋,他称同性恋一度被视为非自然及犯罪,如今已经广为接受。尼
尔森又说,乱伦唯一的罪是可能诞下畸胎,但可透过避孕或堕胎解决这个问题。
但检察官唐林(Sally Dowling)批评尼尔森的言论十分可耻,已经要求上诉法院委任另一
名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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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亲相奸 上等?
作者:
nh75 (ant)
2014-07-11 17:41:00SOD要变成真的了
作者:
c08110831 (為生éšç‰‡è³£èº«å®¶)
2014-07-11 17:43:00怎知道会不会生下畸胎....
作者:
nh75 (ant)
2014-07-11 17:45:00他有解释避孕就可以解决此问题呀
作者: Skabo (kaka) 2014-07-11 17:47:00
的确怕的是生下畸胎的话 避孕就解决了 人家想爽也是自由
作者:
aa97531aa (aa97531aa)
2014-07-11 17:48:00是2F XD
作者:
c08110831 (為生éšç‰‡è³£èº«å®¶)
2014-07-11 17:49:00忘了这件事吧.....
作者:
jasop (PapayA!)
2014-07-11 17:49:00XDDD
作者:
wjmandy (小铭仔)
2014-07-11 17:51:001970时10岁 1981时却只有18岁 这.........不同妹妹?
作者:
FF14 (太十四)
2014-07-11 17:53:00不生的话确实就没什么问题了...
作者:
gtcw (犀牛)
2014-07-11 18:18:00跪求二楼的文章连结
作者:
orze04 (orz)
2014-07-11 18:32:00照这逻辑 下列也没有不合理?结婚本来就是为了组成家庭成为一家人 既然本来就是家人那有什么原因不能近亲性交?比较想知道 社会已广泛接纳 到底是哪个社会?
作者:
mraznice (mraz(马滋))
2014-07-11 19:06:00想法新潮
作者:
c08110831 (為生éšç‰‡è³£èº«å®¶)
2014-07-11 19:19:00让他沉吧.....................
推2F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作者:
Overmind (Overmind)
2014-07-11 21:14:00可以接受甲,为什么不能接受近亲?
作者:
jackevo (幸福)
2014-07-11 21:35:002F什么时候才要出来面对?!!!
作者:
c08110831 (為生éšç‰‡è³£èº«å®¶)
2014-07-11 21:3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