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称要养小孩 性侵狼仍判4年半
自由时报-2014年06月30日 上午07:06
〔自由时报记者杨国文/台北报导〕已婚、育有3个小孩的余姓男子,和14岁女网友小玲
(化名)认识交往3周后,两度性侵小玲,小玲因怀孕、身体不适就医,全案才曝光;余
男以“有3名子女要照顾”为由向法官请求轻判,高等法院认定理由荒谬,依两个“故意
对少女犯强制性交罪”,判刑4年半,还可上诉。
长相斯文的余男,和妻子结婚多年,育有7岁、5岁和4岁等3名子女,因工作关系,在公司
附近租屋居住。前年6月中旬,余男在交友网站认识小玲,展开热恋。7月初,余男将小玲
带回租屋处后,压制在床、意图性侵;小玲抵死不从,但余男恼羞成怒、拳脚相向,小玲
无力反抗,遭性侵得逞。4天后,余男再约小玲见面,带回租屋处再逞兽欲。
一个多月后,小玲因身体不适,母亲带她看医生,医生诊断出小玲已怀孕7周,母亲大为
震惊,逼她说出实情,并安排小玲进行流产手术,怒告余男涉嫌性侵。
余男自知无从抵赖,法院庭讯时,承认两度和小玲发生关系,也知道她是国中生、且仅14
岁;但他拿出妻小当挡箭牌,向法官求情说“我还有3个年幼小孩要抚养”,目前又无业
、是“经济弱势者”,希望法官能轻判。不过,余男此后拒不出庭,连法官安排的民事调
解庭也不见踪影,法官因此签发拘票,将他拘提到案,并下令羁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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