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被弄屁屁 告男性侵
自由时报-2014年06月27日 上午07:05
〔自由时报记者金仁晧/台北报导〕女子小珊(化名)今年2月透过交友软件认识一名李
姓男子,两人交往,后来翻脸,小珊报警指控,李男在租屋处中强行对她肛交,抽动了约
10下,她才趁李男喘息时挣脱,且李男还在房间装监视器,偷拍性爱过程,士林地检署侦
查发现,事后,小珊曾用LINE传“我想去你家可是不想弄屁屁”等讯息,但未提到遭强迫
肛交,且监视器装在明显处,无窃录犯意,做出不起诉处分。
李男应讯时辩称,和小珊已多次发生性行为,平常就会因好玩“压制”对方,当天有聊到
要尝试看看肛交,“但却进不去”只好放弃,而监视器部分,他本来以为只能远端即时观
看,后来才知道会自动储存在电脑硬盘里,且小珊起初就知道房间有监视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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