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上妨害性自主罪章部分
竟然都叫妨害性自主了
所以只要是违反对方意愿的硬嘟
不管对方几岁
一律都有罪
那合意说好一起打砲的呢?
基本上都没事
但例外只要对方年龄未满16
就算说好修干也一样有罪
所以结论
这个关于修干部分的刑责
大致上只要注意下列两点就没事了
1.绝对不要硬上
2.若说好修干也要注意对方是否满16了
至于其他乘机性交、利用权势等
若有个案来临时再多做介绍
但仍不离上述的主要两大原则
还有什么告诉要件是不是非告或告乃
我是觉得没什么影响
就算有影响
也仅是和解金要拿多少的问题
反而更容易闪掉刑责
所以只要上述两大原则不要触碰
就没事了
就算给他告也告不成
最后有探讨到诱拐未成年的部分
刑法是以20岁作为判断
但这个部分牵连到脱离家庭等等判断部分
我是认为只要约出去修干一天都没什么事
不要长期把对方绑在外面
进而导致她常常不回家都还好
综上
先注意年龄,再切记合意
最后更要适时灌输她爱家的观念
以免和诱略诱找上门
祝大家端午愉快,性爱无罪
(人生首po,献给西斯了
※ 引述《kdashli (连锁驱动)》之铭言:
: ※ 引述《Oslam (123)》之铭言:
: : 是我朋友
: : 他认识一个17岁女生
: : 跟我说认识一个多月
: : 两个开始暧昧
: : 两人约好暑假去垦丁玩
: : 预计两天一夜
: : 势必一起过夜
: : 可是问题大了
: : 他现在高二
: : 才17岁
: : 男女一起过夜就面临一些问题
: : 但是弄不好 就可能有刑责问题
: : 我也想不出好答案给他
: : 想说大家提供一下意见
: : 到底该怎么做呢?
: 案况别 当事人A年龄 当事人B年龄 法律规定
: 合意(自愿、两情相悦) 16岁以下 16岁以下 告诉乃论、得互告
: 16-18岁 告诉乃论(A告B)
: 18岁以上 非告诉乃论
: 16-20岁 任何年龄 非属妨碍性自主,
: 得以和诱罪提出告诉
: (不需通报)
: 违反其意愿(非自愿) 任何年龄 任何年龄 非告诉乃论
: (3-10年徒刑)
: 小于14岁 任何年龄 加重其刑
: (7年以上)
: 好自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