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具中华民国国籍且设籍并居住台北县市之大学部日间部学生,未享公费及其他奖学金,
且具正式学籍者。并有自98年6月至99年2月之宗教及慈善团体服务时数证明书(15小时以
上)。
(一)甲类-奖学金:学业成绩85分、操行成绩80分以上。
(二)乙类-助学金:学业成绩78分、操行成绩75分以上,并领有低收入户卡者。
缴交文件
(一)专用申请书:请上网站下载。 http://www.baoan.org.tw/
(二)学生证正反面影本。(正反面印在同一张纸上)
(三)97学年度第一学期成绩单正本乙份。
(四)户口名簿正反面影本乙份。(正反面印在同一张纸上)
(五)甲类-未享公费证明或98年第2学期缴费单影本
(六)乙类-低收入户卡影本乙份
(七)甲类及乙类皆须附上自98年6月至99年2月宗教及慈善团体服务时数证明书(15小时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