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Lynyu (りんゆ)
2008-09-20 14:53:54欢迎你来到林宇中板,新手请先看看板规,感谢:)
板规一
1发文或推文请尽量不要使用注音文(特殊表达时不在此限)
若出现注音文时会劝告发言人,建议以大写E将注音文修除。
2发表文章时请充实文章内容,避免字数太少的文章。
回复文章时若推文塞得下请爱用大写X推文。
字数太少的文章会请作者在发文时间起算24小时内自行删除,或由板主代删。
3发文前可先看看板上是否已有相同资讯,以避免OP(重复PO文)。
OP文亦为24小时限定,时效过后若仍未自删,由板主删文。
板规二
不可在文章或推文内对任何艺人和板友作人身攻击,违者水桶三天。
何谓“批评”、何谓“人身攻击”,由板主判定。这里欢迎大家针对艺人的表现给予意见
或有建设性的评论,但也请尊重艺人,同时也尊重你自己的发言。
板规三
1无论是发表文章或推文,皆不可在板上征求或提供版权物档案。
例:在文章中分享或征求已上市之专辑音乐,首犯劝告并删文,再犯劣退并水桶一周。
例:在推文中提供版权物连结,板主将请文章作者将该推文修除
首犯劝告,再犯水桶一周。
2“已上市”之定义为已CD化或线上音乐平台可付费聆听。
例:若分享【十分颜色】音乐档案下载是违反板规,因其可在合法数位平台上下载。
首犯劝告,再犯劣退加水桶一周。
3可分享音乐试听网址、MV试看、电视节目影片、图片等等。
例:YOUTUBE、土豆、以及其他类似网站
4分享“不发行”作品时请务必【黑暗】及【低调】(文章前大S再大X=低调推)
例:海外广播剧档案、电台访问录音档等等
这类文章从发文时间起算三天后由原作者删除,或由板主代删。
(此条根据板上公开票选结果而成立)
针对著作权方面的规范比其他项目更严格,是为了保护各位尽量不要有侵权的疑虑
也为了将来在这类问题的处理上能够不引起争议,还请大家包涵。
我们的大猫头鹰身兼创作人和表演者,我们尊重他,也尊重智慧。
板规四
1未经作者同意,不可从他处转载文章至此,如已征得作者同意则请注明并附上出处
视情节轻重劝告或删文。
2欲转出板上文章时亦需经原作者同意。
3新闻报导、艺人文章、艺人专访等等不在此限。
4未征得作者同意,不可在板上张贴别人的部落格网址。
宇中部落格、名人部落格、官方网站部落格等等不受限制。
板规五
禁止商业广告、灌水文章、与林宇中或本板事务无关之文章。
这类文章将皆以删文处理,没有24小时时限,一经发现随即删除。
若不确定文章内容可否PO板,可先来信至Lynyu询问。
文章分类说明
[板友] 猫头鹰报到登记处
[新闻] 艺人相关新闻、报导剪贴簿
[请问] 我有问题,请帮帮我~
[心得] 我对宇中的人、音乐、演出...有话想说!
[闲聊] 瞎扯淡也可以和宇中有关系
[宇中] 宇中个人部落格更新文章、宇中莅临本板时发表文章专用之特别分类
[情报] 宇中出没请注意(电视节目、电台专访...)、投票活动
[分享] 好康逗相报,好物大家享(只要不违板龟皆可发表)
[歌词] 欢迎大家来把精华区内有缺的歌词补齐喔!
本板的文章分类没有强制规定,在此只是提供一个发文时的选择方法
如果发文时觉得以上的分类都不适用,那也可以自己修改[ ]内的文字
真要说有什么该注意的,就是[公告]只有板主能用
还有,如果不是转贴宇中的部落格文章,用[宇中]的话可能会引起误会^____^
(最终修订日期:2008/11/16)
附录:好用小帮手
1缩网址
在BBS上,如果网址长到超过一行就会断掉,读者就必须自己连接
为了方便大家,如果网址太长,请用以下网站择一缩网址
零rz http://0rz.tw/ 台泥 http://tinyurl.com/
2文章代码使用方式
在文章标题前按大写Q,即可得知文章代码
把文章代码(AID)复制,shift+# 之后贴上,即可找到该篇文章(如果没被删除的话)
例:某个文章代码为 #18r9UuYJ,把这串符号复制起来
再按shift+# →贴上→enter,就可直达那篇文章
照上述步骤做之后,如果你找到了淋雨中,就表示你用对了:)
※关于文章代码,z-14 也有图文教学示范
3数张图片上传,自己又没有相簿时,可以用
http://www.imageshack.us/ 免注册即可使用
如果对本板或者板规有问题或任何建议
非常欢迎推文或来信告知,大家的意见是我的动力<(_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