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下。
要签约确认租赁关系之前,房东通常会要房客拿出身份证让他看。
这很合理,不然天晓得房客是不是假冒的。
1.
礼尚往来。在租屋行规上,房客签约前也要求看房东的身份证、产权证,版上大家认为这
是合理的要求吗?
(毕竟有歹徒先租下某屋然后伪装房东自己也贴广告,骗取三天内陆续来看房者的第一个
月租金与两个月押金,然后潜逃留下烂摊子的案例)
2.
政府有官方版租赁合约书供双方采用,已经公布很多年。请问版上,租屋界已经逐渐把采
用官方合约书版本作为签约范本主流,或多数房东还是偏好拿从文具店购买的更早期更有
利于房东的合约书?惯例上,房客事先打印官方范本,签约当时提议以官方范本签约,合
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