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目前的房东租约是9/15到期, 因此跟老婆在六月底时就开始在591上看房子.
陆陆续续地看了几间, 终于在七月时有看到喜欢的房子.
也透过电话跟房东联系看屋并在看屋的一个礼拜后签约.
签约的同时也给了两个月的押金及一个月的租金.
合约是从9/10开始计算, 中间也陆续又去看了几趟并跟房东协调何时
能拿钥匙将东西搬进去.
可是在上周六(8/28)房东突然说房子不租了, 要收回自住.
只提到会退还押金及租金给我.
搞得我跟我老婆措手不及, 因为目前租屋处的合约即将到期.
目前也只能在591上重新找新的租屋处.
想请问一下是否能跟这位说话不算话的房东索赔呢? 索赔的金额该如何计算呢?
感谢大家看完,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