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上的大大们好,目前我正与房东谈提早退租,过程颇不顺利,总是到退租时才发现
合约内容对我颇为不利,想请教一项问题,希望有相关经验的板友能为我解惑。
合约书上第三条写明“租期届满三个月前若不续租应事先通知,否则视同续租一年(得
另换新租约)”上面还有一行是租约时间,我早已过了那一段租约时间并来到第二年,我
想请问,在我没有与房东签署任何新合约的状况下,凭借合约书上的一段话,能说明我是
定期租赁吗?还是我目前是不定期租赁的状况?
毕竟定期租赁与不定期租赁对房客的自由度又不相同了,所以想厘清这一层关系。
恳请板上有相关知识的或有相关经验的板友能为我解惑,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