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逐月向房东租屋,承租时押 3000,只有第一个月白纸黑字,头三个月有在合约封面写收取房租,之后都是按月转帐。
我下个月不租了,也按房东公告提前说了 (租屋时没说,只有张贴公告在一楼)
每月的租期是 2 号开始,按理我能住到今日结束,我告诉他今天才要请人帮忙搬,预计傍晚、晚上打扫好,扫完会把钥匙放房间,今天可能没办法跟他约
但房东他说以为我今天能交屋 (先前有 LINE 问可以住到 7/1 还是 7/2,房东一直不回),他 7/2 没空,两个月电费 26xx,直接跟押金打平,这两天搬好就好
6/23 开始住新家,每天只回去两三趟搬东西
电费一度 5 元,每个房间独立电表,无公电。电费每个月都偏高但房东都说 (电表) 没问题,房间里一台小冰箱、一台冷气、一台电扇、一台冷气、一台坏的热水器,电热水器年初早就故障不能用,平时只充手机和笔电、使用网络分享器和小夜灯、吹风机、电扇,冷气热的时候开半小时到一晚上不等 (六月第二周大雨比较凉没开)。白天几乎不在,晚上回去一般就睡了
先前都是两个月 1000-1500,这次两个月用这次 530 多度、26xx 元太扯了吧?比一个家庭的用电还多
没有证据,只能白被房东扣钱吗?
他还要把押金和电费的差额吃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