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次在本板发文提问,请各位先进指教。
我去年年中租了一间房,是由房仲代理签约的,
当时付了押金、第一个月房租,还有房仲服务费半个月租金,
并且有拿了一张红白二式复写纸的手写收据。
接下来到今年,房仲来询问是否续约,我决定继续住,
他来跟我签约时,说要把去年的合约收回去?
(怪怪的?以前租约都不用收走旧租约)
接着签约完后,又说要收服务费,我当下觉得奇怪,
但他说他们是都有收的,因此我只能去领钱当面付给他,
为求保险我跟他要求要开收据,他也答应会给,
还说隔天会传房东的授权书给我,同时把收据给我。
结果已经过好几天了,他说收据会放我信箱但我却一直没收到,
请问续约签约后到底要不要再给一次服务费?
签完约后就各种推托的话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