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了一间新屋
因为没有家具,所以约看房时先确认有家具才去
到了发现是刚新落成的大楼
但是没有家具
房东提出两个方案
一、房东去买家具(电视、冰箱、衣橱、床架、床垫、洗衣机),租金维持原价
二、我自己去买家具,房租便宜1500/月,但是退租时把家具都留下来给房东
我目前偏好方案二
因为怕房东会买来二手家具(像是年份未知的洗衣机)
或是完全没有收纳空间的床架(我自己偏好可以放棉被的抽屉式或是掀床)
但是有几个疑虑
1.我租屋期间这些家具的维修是要算谁的?
2.后来算了一下,把我想要的家具挑起来差不多要3万到4万左右,房东目前
说一次签两年约,比起方案一,这样有划算吗?
3.我算了一下至少要住三年,家具才会回本,
但是工作的关系不敢一次签三年,还是在合约里面注记,如果我之后约满续约
不可以拒绝我,不然家具都带走
4.可以在两年的约中加注,之后续约不可以涨价这个条件吗?
先谢谢大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