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之前的租屋,是房东自租,所以没有遇过房仲
这次即将透过一个房仲租屋
看屋其实当下觉得ok,就现付了3000的订金
当天下午,房仲表示,房东因为觉得10号再签约不保险,所以希望再给2000的订金
所以房仲就给了我帐号,要我汇款,但那是房仲的帐号,不过房仲说签约当天他会带着这5000元还给我们,所以我想这应该没有什么问题吧(?)
在讨论的过程,房仲有提到,房东签约当天没空不会来
若是这样,我会根本没看过房东本人
想请问这样,我当天是不是可以要求房仲提供一些资料(爬文看到的)
1.房东的委托处理书
2.房东证件以及房屋权状,证明是同一人
那请问,委托书上面会提到哪些内容阿?
这样要求,会不会太澳之类的XD
第一次透过房仲租屋,想要谨慎一点,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