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有些疑问
1)
因为租客报所得税时 房租折抵上限是 12万
但房东缴所得税应该没上限
所以假使这间三房的房子整年租金是40万
租客只能抵12万 但 房东要报的税却是40万*57%= 22.8万
是这样吗? 怎么感觉怪怪的
感觉让房东报的税跟租客报的税是一样的 比较合理@@
还是我理解错误呢?
2)
另一个问题 既然一位租客只能抵12万 在前面的case下
那么夫妻或男女友合租 就让两个人都可以报就可以报到24万 是不是比较划算?
(反正24万还是小于实际租金40万 要报三个人都还足够)
怎么觉得是我哪边理解有误 请各位指教一下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