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经验版的各位好
昨天发生一些事情想请问大家有没有办法并且让自己面对新房客时有防范措施
我算是跟房东租一层并且自己找室友来住,
房东也说租屋相关事务由我负责(算二房东吗?)
没想到遇到一个恶房客/室友
由于他已经欠租达四个月 我知道已经构成440终止事由
于是想早点拿到房租后请他快点滚 便约定4/5缴完房租并且他住到四月底就滚
就在昨天由于他老板曾打电话给我帮他代付租金但是他却拿去私自花用
我在跟他说要打电话给他老板后他将我从房间拉出并殴打我
最后警察及他父亲到场我验伤完跟他写了和解书后
跟他说由于他的行为我要跟他解约并且跟他收取一个月的房租当违约金
我想请问:
1.能否因为他的殴打行为让我解约成功并且获得违约金呢?
2.如果不行那我有什么办法弥补我找新室友时的损失吗?
3.本版还能PO"这个房客很可恶不要租他"类型的文吗?
不好意思文有点长
最后感谢大家看完本文并回复我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