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钱] 搬离租期金钱问题 不定期契约

楼主: iammino (iammino)   2016-03-07 20:18:34
我的租期当初都是从5号开始算的
2/22就有跟现在的房东说会搬出
因为昨天才找到新房子 立刻传讯息告知11号要搬走
(选11号是跟新房东折中协商谈妥的)
今天才传讯息告知我退房以半个月计算 也就是20号搬走即可(之前都没提)
但因为现在房东电费一度5元计算 搬家公司也讲好了 我就还是想11号搬
但以房租5300/月 / 30天 = 176.66元/天 .
176.66 x 9天(12~20号) = 1589.94元 (也是不小笔的辛苦钱阿)
租房契约书当初一年后过期了也没重签 契约里也没提出
有想过这期间上网征看看有没有背包客想租 但可能又衍生另外的风险及麻烦
房东这样我可以怎么跟他说呢?还是就作罢?
谢谢
作者: spmark (这就是幸运)   2016-03-07 22:39:00
只算半个月算佛心了不然想不扣押金的话,是4/4搬走,3/5一样要付房租
作者: mimily0504 (锅贴馒头与包子)   2016-03-08 01:24:00
日租计价请找旅馆 契约过期没重签叫不定期契约 可google 契约没写 法律有规定的就照法律
作者: ghjkl2222424 (泪点抛)   2016-03-08 10:05:00
租金都是以月计价,用半个月算是佛心的了
作者: fashionjack (神奇傑克)   2016-03-08 10:41:00
半个月很不错了.
作者: minihouse   2016-03-08 12:01:00
如果你们当初也没说定要何时搬,而且文中看来房东也没有要扣押金?那我觉得你房东对你很不错了,这笔小钱就算啦
楼主: iammino (iammino)   2016-03-08 19:59:00
了解了 谢谢你们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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