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房东房客大家好!小弟揪了五个人租了一栋透天厝,原以为事事顺利,殊不知和房东
发生了纠纷。
解约的缘由是因为停车的问题。虽然是租一整栋给我们,但是契约订定一楼的车库是共同
使用的。我们一开始的确常把车停在车库外,后来沟通过后,我们几乎把车往里面停。只
有两台机车比较大台,进不去,会撞到照后镜(照后镜无法手调)。我们跟房东父亲说好那
两台机车可以停外面,不影响他汽车进出。
我们也曾跟他沟通请他让我们使用铁卷门开关,这样机车比较好进出。对方拒绝了。
到现在,对方投诉到学校教官室,说不排除走法律途径。并且表明要解约。而在我们提出
要去里长办公室详谈解约事宜(礼拜日),对方以要加班无法到场为由拒绝了我们的邀请。
同时,对方要拟解约的协议。
由于是房
东主动要求要解约的,他应该要支付我们至少一个月的违约金才对。但是我怕对方所拟的
协议是有利于他自己的。
请问有丰富租屋经验的各位。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是不是要找律师会比较好呢?或是有公家
机关有提供这样的咨询服务吗?
谢谢各位好心人看完此篇,我们12月底就要搬出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