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第一次遇到这种事情不知道该怎么办...
我在 8/27 前往看房,觉得喜欢当下付订金 500 (身上没带钱
约隔天签约
8/28 签约前询问房东需要准备什么东西
房东只回身份证影本,所以我就带着身份证影本去了
签约后房东跟我收取押金,我表示当初有问但是没有说需要
所以我没有带钱
于是讲定 9/1号 把押金 跟 第一个月房租给他
这个时后已经签约了,房东也拿走我的身份证影本
结果在 8/30
房东说他有一个亲戚的小孩脚不方便,希望能够把房间让给他
房东说要解约
请问我应该如何处置?
我的东西都打包好准备搬进去了...
也跟现在的房东说不租了...
现在的房子在 9/9号到期...
因为没付清押金 跟 租金 所以我只能下去领500了吗 or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