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你们好 我现在再高雄租房子 租的是雅房
六月十号签约的
跟这位房东签约是因为看房租比较便宜而跟他签约
签约也是他买文具店会卖的合约书签约而已
注明也只注明 男性亲友不得进来而已
现在是我姐会来找我住几天 他再屏东教书 现在正值放暑假时期
会时常来找我 刚刚房东跟楼下房客收租 我下去问了一下何时收水电这样
他说 这个雅房只租给我一个人 若亲友来借住大概一个礼拜一两天没关系
但长期住的话就要多收一个人的钱
试问这样合理吗?
我姐七月初有放到十天左右的假才来住我这里
而且我姐暑假期间也要去学校办工
也会是偶尔来住几天 多收钱这样好吗?
二楼有个房客好像不满我 会跟房东抱怨什么的 不是今天缴房租那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