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an28 (孙孙)》之铭言:
: 版大好
: 管理员有两三位小姐,房东皆未出面
: 如果有问题每次都会不同人处理
: 若有问题没解决就会出现承办人不是我的问题出现
当初承租的时候有确认过签约对象是屋主吗?
这很明显就是不让步的说法而已,他们只能照规矩做,你跟他讲也没用的态度吧
: 租约是102/7/1~103/6/30,在合约当天期满6/30已点交并办完退租
: 管理员当天告知7/1即可拿回两个月的押金
以后记得,退租一定要当面交屋、结算、然后拿现金
即使没拿现金,也要签白纸黑字
说已经完成交屋,结清款项多少,于哪时候之前汇款到哪个指定帐号
违约就该怎么处理,然后双方签名画押
(等于写一个退租的合约来保障自己可以拿回钱并不会被坑说要修啥修啥)
: 隔天刷簿子押金未汇入帐户
: 打回问才告知说是房间水龙头和莲蓬头有损坏,需要修缮赔偿
: (退租当天已告知管理员损坏部分为前房客所为,因先前反应多次也未处理因而作罢
承租的时候就要写清楚了
: 自己忍一忍就算了,管理员也未提及需要负担赔偿和当下拍照)
: 但管理员事后却说已拍照存证,还需请厂商估价跑流程后双方平摊费用
: 以至于押金从原本7/1拖到7/4又改说7/7下礼拜一
: 今日亲自洽管理员请求返还现金押金,又搬出“房东出差台北”的理由来搪塞
: 管理员还用很高的姿态回说今天没办法
: 一下说房东出差台北
: 一下说要和主管开会才能回复
: 这中间不是很矛盾吗
: 跟管理员要房东电话也说没办法让你联络房东
: 请问各位
: 1.有办法赶快拿回押金吗?
: 2.是否需要负担修缮费用
有一些不太客气的作法,都是走法律途径,这边就不说了
但文章看起来,对方要跟你收这个修缮费用
除非是你人为破坏的,不然,请房东出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