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是在外地念书租屋
刚刚签了约
有核对过房屋税义务纳税人和签约的房东是同一人
跟房东交涉 我觉得她人感觉起来蛮好的
不过目前有些问题想请教大家
我和我家人是倾向用转帐的方式来付租金
但是房东说他以前都是直接收现金
然后邮局存簿一时之间找不到
如果真的要用汇款方式
他可以先给我们他儿子的帐号
有问题的地方是
1.我觉得他该不会是故意不给我的吧?
没有存簿 金融卡也会有帐号啊
2.他收房租的时候他说他过往都没有签收领据的习惯
收就收了 他说他吃到这么老了 不会骗人,etc
3.如果缴交房租 但她却没有给个确切的领据 收据
万一有个万一 她耍赖 那我在法律上有办法证明我有给她房租吗..?
过去有两次租屋经验
这次种状况还真是第一次遇到
话说她电费是半年算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