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约] 共同签约但想违约搬出,剩余的责任问题

楼主: sjwdwaymon (玉米)   2014-06-04 02:01:09
大家好,小弟一年前和四位同学合租一间家庭公寓
签了两年约期,随着时间推移,产生许多摩擦,终至无法忍受
实属预料之外,于是最近索性和其中一位室友共同搬出。
当初为共同签约,我想问:
1. 剩下来的一年租期,我们是否有责任必须找到两位接替的室友
(已找到一人)
2. 再者,在尚未找到室友的此段期间,我是否有责任续缴空窗的房租
3. 或者,可以就此抛下押金就此走人。(视同个人违约?)
留待他们自行寻找接替者,再协调相关费用
4. 共通签约是否就有连带责任
murmur:
目前上住在那边的室友有一位主导性较强的,每每透过其他人FB隔空传话
却又始终没有正面面对我,却又处露威胁,实在觉得很不舒服...orz
另外附上第三方对话纪录:


他透过另一位同学转达“你要解约 除非其他三个人同意”,请问这句话是对的吗?
是否依据当初签订的契约而定?
先感谢大家的回应。因为我已经离开,所以现在还在要当初签约的内容,
待拿到后会补上。
最近很忙实在没时间陪他玩这个,哀叹呼呵。
作者: kana8235 (忠诚度:脂肪 >> 情人)   2014-06-04 09:09:00
1.没有责任,而且接替的基本上也要获得未搬出两人同意2-4.基本上共同签约就是有连带责任,只是你大可押金丢著走人,只是到最后大家翻脸不认人,建议有机会好好坐下谈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