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elves23 (呆呆的)
2014-05-10 11:55:56目前承租的房屋尤于屋主是朋友的朋友
所以在承租几年后
租赁契约没有写的很严谨
以至于没有写明承租期限
后来房东在未事先告知我们的情况下
就先交予仲介出售
现在房子被卖掉了
请问新屋主可以在我们还没找到房子的情况下
强行将我们赶走吗?
作者:
medama ( )
2014-05-10 12:05:00至少要提前一期告知,才可以赶你们走(假设你们每月1号付房租,最快也要7/1才可以赶你们走)(上面指的是今天才通知你们时的状况)
没写期限算是不定期约,顶多提前一期通知你就要搬走提前一期至少也有一个月可找
借标题问 我家也有承租给人 已提前一期(一个月)告知但对方一直不走 说找不到便宜的 但我家一样也是不定期契约 这样也可以直接赶走他们吗?
你寄存证信,说x月x日终止租赁,逾期未交屋,照契约X条收取违约金,直到清空交屋为止。 不定期约受土地法100条限制,大多数屋主自住收回是比较简单的理由。原po的新屋主,如果是要自己搬进去住就可以用自住的理由收回自住。 不定期契约房东要终止比较麻烦不过终止是一回事,动手赶人清空是另一回事。只是你终只后他还不搬,一般契约多半有收取违约金的约定
作者:
sichi (希奇)
2014-05-10 16:02:00不定期契约可以改成要再签 他要说找不到便宜的 你一样可以涨租金 且说实话 不定期契约一样可以赶他走 他不走他得赔这些相关资料网络上很多 请自己去查吧
谢谢楼上两位热心推文 我之前有看过那条土地法 但不确定存证信函内容 我会再转告家人谢谢!
作者:
pajero (happylife)
2014-05-15 07:07:00恭喜你,不定期契约对房客超级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