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头。
社会这么进步却会光明正大把别人的隐私拿出来贩卖的地方大概只有台湾了。
在国外这种缺乏职业伦理道德的行为只会被告到死而已
不要说收益全都会属于受害者
惩罚性赔偿更会吃不完兜著走
连带原本雇用的单位也会吃官司
保证以后相关的圈绝对不用混
因为这是比纠纷/疏失都要严重的事
疏失是失误 即使要对自己的错误负责
但那并非恶意/刻意选择的结果
国外对于人的不完美和犯错可以包容
但对于利用职业之便侵害他人
图私利的恶意/有意识行为却非常严格
完全没有隐私界线观念真的是让人最厌恶的一点。
…
有时觉得这些人该来国外被罚看看才会知道所谓惩罚究竟是什么意思
台湾都是赔/罚佛心来着的。
之前受托联络这里的公务单位
一直没下文
对方客户问那能不能私下给承办人员钱
听到真是点点点
美国公务人员收贿
罚金最低起跳25万美
收益高的话就罚三倍
依情节关3-15年 严重可能更重或一罪一罚
贿赂方单位组织上看七位数
单位人员最低六位数美金
同样要坐牢
要我冒着被罚六位数美金
你的厂商冒着被罚七位数
对面承办人员冒着被罚25万美的风险
你是给多少钱觉得这有可能??????
简直就搞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