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天] 当作纪录

楼主: lemonish98 (草萱)   2017-11-12 00:59:31
他追了我整整1年半。
我曾是自大骄纵的,父母失败的婚姻使我对交往畏惧,一一拒绝告白,偏偏他锲而不舍。
“我不要你的爱。”我说。
那太沉重,仅仅喜欢便足矣。
于是有些淡的日常开始编织起来。
我喜欢他脸上的雀斑,喜欢他对我撒娇。
喜欢我们约5点见面时我睡眼惺忪姗姗来迟他却仍灿灿笑着。
“我喜欢妳。”
“我知道。”
“有一莫耳那么喜欢。”
“你很吵。”当时我正在与化学奋斗。
“一莫耳是10^23次方妳知道吗?我真的是那么地喜欢妳。”
我轻笑不语。
分手后我开始怀念每个我们躺着看星星的夜晚,他对讨厌自然科学的我解释著宇宙及黑洞,从此我记住人一生中几乎不能看到两次哈雷彗星。
我们走过春夏秋冬。
挽起手,浓淡得宜。
我记得我买了一本潘柏霖的诗集,把每句想说却不敢表露的话轻轻划记递给他。
我记得我为了他一天三杯拿铁,只为集点换他喜欢的杯缘子。
然后我患上了忧郁症。
我开始有太多情绪压力,“拜托你不要喜欢我了。”我只想推开他。
一次次地,他留下来,我在他面前自残、大哭,“没事的。”他抱着我安抚。
而最后那段时光总是吵架。
“我也是有血有肉,我到底少做了什么?”
我怀疑自己根本不了解他,否则怎么到他吼出这句话才发现一切已经太迟?
“我不差你。”
全世界最差劲的话总算从我这个全世界最差劲的人口中说出。
但如果你问我脑海想什么?
我当时只想对他说“去你的,你知道我多爱你吗?”
“人一生很难看到两次哈雷彗星。”我望向他的侧脸,凑过去吻了一下,如蜻蜓点水。
我知道我已经失去我的哈雷彗星了。
但我爱你。
作者: hesione (我离开我自己)   2017-11-12 01:47:00
so sorry
作者: GoodGoodSee   2017-11-12 12:57:00
QQQQQQQ(ˊo>_<o)つ
作者: MooonRiver (像永不愈合的固执伤痕)   2017-11-14 01: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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