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报] 吴青峰4千字长文“心死了”

楼主: ultmisia (魔女)   2021-05-12 12:2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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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青峰4千字长文“心死了” 杠林暐哲要求苏打绿全版权
吴青峰(中)今早到台北地方法院开庭。记者王聪贤/摄影
吴青峰(中)今早到台北地方法院开庭。记者王聪贤/摄影
2021-05-11 22:56联合报 记者林士杰/即时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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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青峰被前老板林暐哲控告违反著作权法,双方11日终于在法院碰面对质,稍早他在IG连
发2篇、合计近4千字的长文,表示这2年不曾公开谈论此事,“是对心中那位曾视为父亲
(林暐哲)的人,最后的尊重、宽容与一点保护。但事实上,这样的盼望落空了,一次又
一次,我终究心死了。”如今他自认于理、于情都毫无亏欠,更是合理合法、仁至义尽,
于是诉出埋藏已久的心声。
吴青峰、林暐哲两人今在法庭中翻脸,廖碧珍为儿子际遇感到不值,情绪溃堤呛林“你太
可恶了”,台北地院审理今天辩结,合议庭订全案6月15日宣判。
吴青峰提到在2018年9月20日口头告诉林暐哲要拿回词曲版权,林暐哲同意之后,吴青峰
同年10月26日寄发存证信函提及此事,接着双方12月6日签署“合约终止协议书”,在双
方律师见证下,确认词曲合作终止,也将10月26日的存证信函写进终止书,以“全部遂其
所愿”表示同意。一直到2019年4月,他突然收到林暐哲的存证信函,过没多久林暐哲对
他提起假处分、民事诉讼、刑事,并把他创作的歌名抢注商标,吴青峰的律师苦笑地说:
“他(林暐哲)送给你全餐耶。”
在双方进入调解庭后,吴青峰记得林暐哲表示“我希望他把写给苏打绿的所有词曲都给我
,我想keep住我跟苏打绿的美好回忆”,检察官回应:“这要求已经超出案件范围,你告
‘吴青峰’,现在却要求‘苏打绿’,连我都觉得强人所难,你怎么能要求他接受,不要
讲得很漂亮说是美好的回忆,但其实你是想要某些东西。况且现在都告了,也不美好了。
”后来他在庭外约林暐哲和解,林要求他继续授权所有苏打绿发表过的词曲,他惊觉:“
当时诉讼的开端是‘歌颂者’这首歌,和解条件却是‘苏打绿过去和未来的歌’,过去近
百首歌曲,甚至未来我还没写的歌?难道不令人怀疑这才是目的吗?”
然而面对一次又一次的官司,吴青峰一次又一次的心死,甚至在庭上掉泪,一度想过认输
赔钱,当成买个教训,律师回他:“你是第一个唱自己写的歌被告的,没有前例,如果你
不力争到底,你会害到以后有一样遭遇的创作者。”因此吴青峰决定为了恐会有同样遭遇
的创作者挺身而出,“同时,一旦看清苏打绿的歌曲是被抢夺的目标,我也必须为了苏打
绿六个人十多年的心血奋战。”
吴青峰IG全文:
2004年,我创作〈小情歌〉,写下这句歌词:“我想我很适合/当一个歌颂者”,2019年
,我引申创作了〈歌颂者〉这首歌,“歌颂者”三个字我自引〈小情歌〉歌词。今天,他
却表达“歌颂者”三个字,是他给的建议,让我不可置信。
从两年前这件事发生以来,除了法庭上,我从未公开谈过此事。我一直不懂为何会发生这
样的事,一直希望是一场误会,也一直觉得或许不谈论,是对心中那位曾视为父亲的人,
最后的尊重、宽容与一点保护。但事实上,这样的盼望落空了,一次又一次,我终究心死
了,也觉得必须好好对关心我的你们交代一次这些事。
【事件经过】
我和林先生在2008年有签署一份词曲授权合约,原订2014年底结束,而因我信任对方,一
直自动延续到2018年底。
2018年的9月20日,我跟林先生约在他家开会,我向他表示,觉得自己快40岁了,一直以
来感受到人生无常,我担心自己要是突然死掉,家人什么都没有,希望词曲版权拿回来自
己处理,他也同意。
我认为依照我们十多年来互相信赖的关系,当面口头讲是比较尊重的方式。我10月26日寄
发存证信函提及此事,怕吓到他,我也先用LINE知会他,他也表示没问题。
接着在12月6日,我们签署“合约终止协议书”在双方律师见证下,确认词曲合作终止,
也将10月26日的存证信函写进终止书,以“全部遂其所愿”表示同意。林先生也亲自在电
话里跟环球版权总经理确认以后我会自己处理版权,也发讯息给我“12月31日前这些转移
的对象都会知道你即将自己做”。
原先我想让一切静静落幕,而林先生要求我拟稿,必须在12月31日公开声明,对外表示以
后我将自己处理自己的工作。我记得他一直告诉我要“妥善处理、好聚好散”,并且希望
我们能“树立典范”,告诉大家,不是每一个艺人跟经纪公司结束都要撕破脸。后来也公
开声明结束合作,没有一点点让我怀疑我们还有存续任何合约的可能。
一直到2019年4月,我突然收到他的存证信函,我非常错愕,何况中间我多次在节目上演
唱自己创作,他从未有任何反应。收到存函后我不断跟他联络,好几天他不接电话、我用
各种通讯软件讯息他也不回,最后用email,他才回复宣称词曲授权还在他身上。
没多久,林先生开始对我提起假处分、民事诉讼、甚至到刑事,还把我所创作的歌名抢注
商标。我的律师苦笑地说:“他送给你全餐耶”。
10月,在被告后第一次见到林先生,记得检察官希望能促成和解而问他“如果要和解,你
的条件是什么?”我记得他表示“我希望他把写给苏打绿的所有词曲都给我,我想keep住
我跟苏打绿的美好回忆!”我记得检察官当场回应他“这要求已经超出案件范围,你告‘
吴青峰’,现在却要求‘苏打绿’,连我都觉得强人所难,你怎么能要求他接受,不要讲
得很漂亮说是美好的回忆,但其实你是想要某些东西。况且现在都告了,也不美好了。”
后来我尝试庭外再约他和解,他提出的条件依然是“继续授权所有苏打绿发表过的词曲,
要使用不需经我同意”,并告诉我“只有他知道我的歌怎么用最好”。当时诉讼的开端是
〈歌颂者〉这首歌,和解条件却是“苏打绿过去和未来的歌”,过去近百首歌曲,甚至未
来我还没写的歌?难道不令人怀疑这才是目的吗?
【一次又一次的死心】
经过几次出庭与报导,很多人渐渐发现这件事,但你们不知道的是,你们看到的只是冰山
一角。两年多来,我不断收到无数书状,几周一次,一次动辄数十页。应该谈法律的书状
,却成为一次比一次荒谬且攻击性、情绪性的字眼。你们偶然看到报导觉得气愤的,却是
我的日常心碎。
合意不续约,安分守己唱自己的歌,却被形容成“无视法纪,不断膨胀放大自身之权利。
”;
为了承接他瞒着我签的合约,却被说成“违约在先,企图霸王硬上弓”;
一个创作者、著作权人反被“被授权人”称为“不洁之手”;开庭被往事勾动而难过,却
被描述为“其妄尊自大、不可一世的霸道心态与作法,与其前次开庭时的楚楚可怜形象,
根本南辕北辙、判若两人。”;
在高雄演唱会前被观众质疑我不能唱自己的歌,却说我是“利用‘创作者不得演唱自己的
作品’之悲情诉求,企图博取大众之同情,以炒作演唱会热度之宣传手法”;
说一个中文系毕业生“曲解电子邮件文字到这种程度”;
连林先生当时委任的律师,都出庭作证所有人都很清楚三份合约皆已结束。对方却可以写
成是林先生“隐忍退让,百般之退让与成全”,说我“令人瞠目结舌”;
当对方提出假处分,要求法院令我四年四个月内不能使用自己作品,他们说冻结我的作品
“影响不大”。为了抗辩,我们提出《太空人》的销售,以及过往歌曲纪录,这时对方回
应“辩称因为销售量大所以就应该容忍其侵权云云 然还以此沾沾自喜 岂非财大气
粗者就可以任意侵权而可以不负法律责任”、“小情歌歌曲并非著名,亦未与‘吴青峰’
有密不可分的连结。小情歌歌曲仅有1619万次之观看次数 实难谓其非过于膨胀自身之
评价”、“无与伦比的美丽仅有1019万次之观看次数”等等辩称冻结我的作品,对一个创
作歌手影响不大。
这样的言语已历时两年,在此所提也只是冰山一角,我真的分不清,到底是写书状的林佳
莹律师、张志朋律师的言语,还是林先生本人的意思,但无论如何,就算是律师的意思,
肯定也经过林先生同意;就算是林先生的意思,也是律师下笔的。
一次又一次,我真的不敢相信,这些话是从一个,我曾视为父亲的人口中说出。一直以来
盲目相信他、永远感恩报答的我,为什么要这样被对待?就因为不合作,十几年的情谊都
不重要了吗?那些他曾说是家人、是partner,口口声声的好聚好散,都是假的吗?
网络上看到许多撷取片段发表意见的法律人说“青峰犯的错是没有在三个月前以书面表明
不续约”,但他们不知道我的经纪合约包含了著作权条文,2018年12月我与林先生新签署
的〈合约终止协议书〉终止了“词曲版权、经纪、唱片三份合约,终止书的副本公开声明
即是不续约的书面文件,这点民事判决书也说:“以后约修正或取代前约,致无须在该年
12月31日前3个月为之”。
上一次开庭,林先生当时的委任律师有一段证言让我很惊讶,她说2018年终止合约时,她
询问林先生三份合约,林先生回答她:“版权早就谈好了,是没有争议的部分,其他两份
因为有工作需要交接,所以要特别写清楚。”林先生给了她经纪合约与唱片合约,并表示
“词曲合约找不到。”我惊讶的是,我知道林先生全部合约都交给会计张小姐保管,他告
诉律师找不到合约的同一礼拜,我也曾向会计张小姐要过词曲合约来看,不可能找不到。
这句话让我不免惊吓地怀疑,难道一开始就别有用心?
上一次开庭时,我没有想到我会哭出来,在证人的证词中,勾起太多我早已不愿回想的往
事细节,包括“林先生很担心我不愿意承接腾讯这份合约,他会违约”;但连证人都很讶
异我“全盘接受林先生要我承接的”;我曾询问林先生“是否能聘请你当制作人”却被林
先生拒绝“要断就断得干干净净”;协议结束后我甚至“挽著林先生的手,告诉他:‘你
不愿意一起工作没关系,我们还可以是家人’” 这种种,实在让我一时没忍住情绪。
我哭,不是因为我想博取同情,是因为我有真感情。我哭,是因为我至此彻彻底底死心,
如同第二次经历“失去父亲”的过程。我哭,是因为我一切都为他着想,但最后换来了什
么,而这一切,竟然是由当时的“对方律师”替我见证的,真是讽刺。
【我对每一个创作者想说的话】
事件开始时,我正面临《歌手2019》决赛演唱〈歌颂者〉的挣扎,我没有告诉周遭的人发
生什么事,自己每天回到饭店默默流泪。
坦白说,最开始我问律师:“我们能不能干脆认输?他要钱,就照他说的赔,当花钱学教
训、认清一个人,也就不用浪费生命在他身上了。”我很心痛,但我实在不想花费心思在
这件事上,依照我们对他以往与其他对象诸多诉讼的了解,他总是缠讼到底,而对我一个
创作者而言,我一开始希望版权在自己身上,就是有感于人生无常,就是因为珍惜生命、
珍惜时间,而现在我却要浪费这么多生命诉讼,这些时间如果我能拿来写歌,该有多好?
但律师说:“你是第一个唱自己写的歌被告的,没有前例。如果你不力争到底,你会害到
以后有一样遭遇的创作者。”正因如此,我一直在为了未来我不认识,但可能面对一样事
情的创作者,拼命面对着。同时,一旦看清苏打绿的歌曲是被抢夺的目标,我也必须为了
苏打绿六个人十多年的心血奋战。
我们从小的环境、教育,一直被教导要“尊师重道”、“忍耐是美德”,但就是这些教导
,让过犹不及的我,因为怀着感恩,所以一路以来从不怀疑、盲目相信,最后变成这样。
对于“尊师重道”、对于“感恩”,我自认我一直以来都是做到最好,丝毫无愧于心,于
情感、于实际收益,我相信我已报恩百倍万倍。但遇到错的事,无止境“忍耐”并不是美
德,只会纵容、宠坏他人,最终不但会反过来吞噬自己,更有可能害到他人,甚至亲眼看
著自己最爱的母亲、家人陪你难过。
我希望每一个年轻的创作者,记得一开始就要看清楚合约。常怀感恩、努力回报,这些都
是理所当然,但一方面,保护自己更理所当然。如果你合作的“长辈”是正直的,就不会
因为你“合理”地询问自己的权益而恼羞成怒。我希望有所有创作者一定要保护好自己,
不要像我一样遭受这样的打击,让生命如此虚掷。
我从未想过会遭逢如此巨变,也惊觉有时法律保护的,并非对的人或善良的人,而是“懂
得怎么利用法律的人”。我没想到,创作有时变成一种原罪,为了自己的作品不被夺走,
需要浪费这么多生命、花这么多心力。我也从未想过,其实有时律师会力挺的,不是法律
、不是真相,也不是正义,而是付钱给他的客户,如此而已。
【结论:我于理、于情都毫无亏欠,更是合理合法、仁至义尽】
我相信我今天一番话,一定会再被对方以各种曲解和利用法律刁难,毕竟对方连我私人脸
书的发文都要自行对号入座、要求我登报道歉。但我不怕,因为我没有一句话是谎言。我
也知道这件事还有一段很长的路得走,我相信对方会不断想办法继续缠讼,而闭上眼睛写
写书状就有钱领的好差事,亦有很多律师趋之若鹜。我也希望每个要兴讼的人多想想自己
的家人、孩子,你怎么忍心让他们查询自己的家人,都是这些新闻。
面对这件事到后来,不只是我,书状中的无端攻击,从针对我,也变成针对六个个别团员
,更没想到,连馨仪也遭受这样的对待。看着身怀六甲的馨仪接着被告,跟看到吴妈妈要
面对一样令我心痛不已。
我是一个创作者,还在努力创作著,我深知,音乐一旦失去灵魂,就只剩下技巧;而法律
一旦忽略人心,产生漏洞,就只是文字罢了。
苏格拉底曾言:“不只要活着,还要良善地活着。”活在这世界上,我相信我期许自己拥
有的,不只是作品、名字,而是良善。我一向问心无愧,没有一丝亏欠,于情,于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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