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打绿青峰等人提告败诉 拿不回团名原因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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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08 16:22
〔记者温于德/台北报导〕流行乐团“苏打绿”6名团员一同向林暐哲音乐社有限公司提
起民事告诉,要求将“苏打绿Sodagreen”商标权利移转给6人,遭法院驳回,因法官认为
,林暐哲音乐社之前便经6名团员同意,委请律师申请多个“苏打绿Sodagreen”注册商标
,且已取得权利,并不因契约关系不存在而影响商标权利归属,故驳回青峰等人移转商标
权利的请求;可上诉。
苏打绿6名团员主唱青峰、贝斯手馨仪、鼓手小威、电吉他手家凯、木吉他手阿福、钢琴
兼中提琴手阿龚主张,2001年4月苏打绿乐团成立后,隔年已成流行音乐明日之星,2003
年春季,苏打绿在阿福、家凯、阿龚加入后,正式确立为目前众所熟知6人阵容。其后,
苏打绿在贡寮海洋音乐祭等重要舞台崭露头角,并获广大乐迷喜爱,而这些事都发生在与
林暐哲音乐社有限公司成立经纪契约前。
6名团员说,2004年4月27日,苏打绿与“林暐哲音乐社”签署经纪合约,由林暐哲音乐社
担任经纪人,并于2007年12月6日续约至2014年12月31日止;其后,因6名团员在2015年、
2016年仍有全球巡回演场会及各式活动,双方基于默契继续维持合作,但未签署契约。
6人后来计划于2017年1月2日起休团,双方于2016年合意经纪关系于2017年1月1日终止,
林暐哲也于2016年6月间对外宣布休团消息,故自2017年1月2日至今,双方已无任何经纪
或合作关系,经纪合约早已明确终止;然而,6名团员竟于2019年4月5日接获林暐哲电子
邮件,称经纪约尚存续中。
6名团员也说,“苏打绿Sodagreen”商标由6人著作,“苏打绿Sodagreen”是主唱青峰,
考量清新活泼年轻的寓目印象,特别安排中英文及文字位置,以手写方式创作而成,6名
团员为著作人,故“苏打绿Sodagreen”是苏打绿的姓名权,不可侵害,而苏打绿与林暐
哲音乐社、林暐哲音乐社有限公司建立演艺经纪关系前,便已使用“苏打绿Sodagreen”
为艺名并成名受瞩。
然而,林暐哲音乐社有限公司在双方经纪合约终止后,未经6名团员同意,也未告知,便
于2018年1月、6月擅自延展“苏打绿Sodagreen”商标权,实则应将“苏打绿Sodagreen”
商标权移转登记给6名团员。
林暐哲音乐社有限公司解释,经6名团员同意,2007年间委请律师申请5个“苏打绿
Sodagreen”注册商标,并经智慧财产局核发申请,可知6名团员确实同意5件商标申请;
2013年3月间,6名团员再度同意林暐哲音乐社申请第6个商标。
2017年间,因前5个商标即将届满10年的商标期限,故林暐哲音乐社有限公司委请律师申
请延展注册经核准,至于第6个商标,6名团员已亲自签名出具商标注册同意书,因此,移
转注册商标和申请延展商标,都是商标权利人的权利,而林暐哲音乐社有限公司申请、移
转、延展商标过程,均无任何程序或实体瑕疵;另6名团员自知理亏,在2020年7月改名为
“鱼丁糸”,可知6名团员深知要求移转商标并无理由。
另林暐哲音乐社有限公司负责人林暐哲以“经纪人”身分为苏打绿澄清不实传闻,并于休
团期间,林暐哲音乐社有限公司仍积极就苏打绿解散传言对外辟谣,并主动接洽电影合作
计划,可以证明双方经纪合约仍然存在。
北院认为,林暐哲音乐社有限公司登记后,林暐哲音乐社仍存在一段时间,可见林暐哲音
乐社有限公司并非既成林暐哲音乐社商业主体而来,二者间并无创设或继受的法律关系,
而是同一时期并存的不同法律主体,本件经纪合约、经纪续约存在于6名团员与林暐哲音
乐社间,因此,6名团员与林暐哲音乐社有限公司自无经纪契约法律关系存在。
又双方经纪契约法律关系虽不存在,但林暐哲音乐社公司取得商标权利乃受让自林暐哲音
乐社,并非无法律上原因,且经纪合约法律关系是否存续,与林暐哲音乐社有限公司已经
取得商标权利无关,林暐哲音乐社基于合法有效合约取得商标权利,是既得权利,并不因
契约关系结束而丧失法律上原因,因此驳回6名团员请求将商标权利移转登记给6人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