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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邱芷柔、林惠琴、林欣汉、钟丽华、地方新闻中心/综合报导〕我国目前符合低收
入及中低收入户资格约五十八万五千人,约占总人口数二.五%,
但民团估算约二二○万人为“边缘户”,这些人生活贫苦,因不符合中低收标准被社福政
策排除在外,内政部长林右昌提醒该纳入,本报连线采访地方政府也都支持纳入,
以符合真实民情,打造完整社会安全网。
二二○万人生活贫苦 无法列中低收入户
攸关贫穷认定资格的“社会救助法”已逾十年未修,卫福部社会救助及社工司长苏昭如表
示,正邀集相关单位研商,预计一年内提出修法版本。行政院表示,会倾听各方意见,照
顾每一个国人。
各县市家户每人每月可支配所得中位数的六十%为“最低生活费”。当每人每月所得低于
最低生活费,且家庭财产无超过地方政府公告金额为低收入户,中低收入户则采最低生活
费的一.五倍计算。低收入户或中低收入户民众,享有子女就学补助、健保费及医疗费减
免、就业服务等福利。
台湾芒草心慈善协会倡议专员王今暐以二○二一年资料,先算出当年最低生活费为十九万
五五六九元,再用“人数十等分位组分界点之可支配所得”算出年收入低于最低生活费人
口约二八○万人,扣除低收、中低收入六十万人,尚有约二二○万人属“贫穷人口”的黑
数。
地方多支持放宽认定 卫福部研商提修法
本报连线访问六都、嘉义、云林等县市,县市政府目前多透过急难救助等多元管道协助“
边缘户”面对生活困境,皆支持修法放宽标准。
内政部长林右昌表示,有些人因家有不动产无法纳入中低收入户,但收入不多、生活辛苦
,应研议放宽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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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有220万+58万 278万生活赤贫人士 约占2300万12%
12%人口生活于赤贫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