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立委陈学圣位印尼华侨沦为难民请命

楼主: seiferthan ( )   2019-03-12 09:17:37
标题:2岁来台避难、30年来无国籍,印尼华侨二代恐遭遣返
来源:风传媒
来源网址:https://www.storm.mg/article/333602
内容:
方炳超 2017-09-20 13:17
立委陈学圣今(20)日召开记者会,表示他接到陈情,1988年印尼发生排华运动时曾有不
少华人来台避难,时间至今已30年,有当年来台的人,至今仍过著无身分的日子,陈学圣
希望移民署、外交部等相关部会能协助处理,并建立相关平台,将有相关状况的人能做专
案处理。
印尼曾爆发几波排华运动,刘小姐一家人在1988年来台避难。日前,一名当年跟随父母来
台避难、至今在台已30年的刘小姐被警方拦下临检,却因没有身分证被带回警局,也被带
去移民署问话。据刘小姐的陈情书,移民署之后告知1个月后要遣返,也要求年迈双亲要
出来自首,否则就要抓人。
陈情书写到,他们一家在当年来台避难,就一直住在台湾,虽然请旅行社帮忙办签证,但
被旅行社骗了一笔钱,之后就没钱找人帮忙,签证也过期,虽然有找其他单位帮忙,却一
直没有下文。刘小姐在记者会上说,她从小念书到高一,但因为需要户口名簿而肄业,之
后就靠打零工维生,她不会出远门,因为怕安全问题,所以希望大家可以帮帮她。
【“按印尼规定是无国籍人士” 陈学圣盼建立专案协助】
国民党立委陈学圣20日上午召开记者会。陈学圣表示,刘小姐对印尼一切都很陌生,因为
她自2岁就来台,当得知要被遣返时,十分徬徨无助。而刘在台30年没有身分,这么辛苦
活着,每天担心被抓到怎么办。陈学圣认为,刘的状况值得深思,因为状况不同于失联外
劳,她在印尼举目无亲,是道地的台湾人。
陈学圣说,按印尼规定,离开印尼5年以上护照未更新就丧失国籍,所以刘算是无国籍人
士,政府应该用专案来协助他们,站在人道立场,这样的人数应该不多,希望政府给他们
机会。
【若确定为无国籍 移民署承诺将协助居留】
对此,外交部领事事务局签证组长林晖程说,就资料显示,刘是在印尼排华时向外馆申请
到有效签证,随父母来台,经许可入境后但未依规定延长停留期限。外国人入台后管理,
都是内政部移民署的职权,这要由他们说明。外交部会配合专案洽请印尼驻华机构确认身
分,是否有印尼国籍,就目前资料而言,她还是属于印尼籍,如果经查后不再具有印尼籍
,内政部移民署会有解决方案。
移民署移民事务组副组长尹育华说,《入出国及移民法》第16条第2项规定,1999年施行
以前进来的泰缅或印尼的无国籍人,如果没办法强制出境,会给予居留,前提是印尼政府
承不承认还有国籍,如果他们不承认,就由内政部确认是否无国籍,如果要件都符合,移
民署会办专案居留审查。尹育华也说,“请放心,我们不会让你成为人球”,只要
符合要件,他们都愿意协助。
【华侨难民个案难找寻 陈学圣吁建立管道协寻、协助】
至于这样的人数还有多少?尹育华没有办法给出答案,仅说这样的案件,在1999年已经处
理一批,刘这种身分如果不是警方先发现,也不知道会有这样的个案存在。一名也是在早
年印尼排华事件来台、目前从事贸易业的钟先生说,他比较幸运可以获得身分证,而随印
尼排华来台者,没有身分最少也上千人。
陈学圣在记者会最后表示,希望能研拟出一个方法来让他们自首,不要让他们变成幽灵人
口,也希望这个就用专案处理,因为1999年以后来台的就有法律能处理,希望1999
年以前因排华而来台、没有身分的,能与陈学圣办公室联系,希望能一起营救、专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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