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claymath (轮回的印记 藏在我眉宇)
2018-03-07 00:12:09各位板友安安
有鉴于部份板友觉得
板主(我)
板主不管事啦 QQ
或是
板主好像是默许欺骗跟诈欺啦QQ
所以我们一起来讨论有关相关会籍交易的部分
我们是要来禁止航空与饭店status match这类会籍交易??
(避免后续问题不管是否是真假资料 都禁)
或是板友需要卖方补充什么文字作为风险评估参考(风险自评)
还是有其他的想法可以一起讨论
请板友一起来讨论一下吧
觉得不用禁止。也有人是正常交易,我们不能为了怕噎到而不吃饭
作者:
hsinyeh (hsinyeh)
2018-03-07 00:37:00SPG 50N送的金卡或是IHG spire入会礼的也禁止吗?
作者:
chieh0620 (9 ball MJ)
2018-03-07 00:46:00自由市场机制,大家自行判断即可
作者:
blueash (蓝灰)
2018-03-07 00:56:00自己判断啊 就跟买点数一样啊
赞成可以卖 至少写个来源 比如钻卡送金卡 邀请金 或是帮你用假资料去匹配
作者:
APC ( 能搞革命 我很快乐 )
2018-03-07 02:25:00风险完整揭露,原则允许,例外禁止就好。不过要挑战法律的那种,只能送公海冷静一下 XD
作者:
jamesLD (24hr open)
2018-03-07 06:43:00我看ptt快淘宝化了.....
作者:
JFNfrog (蛙)
2018-03-07 07:32:00觉得不用管制,虽然我也用不到
楼主:
claymath (轮回的印记 藏在我眉宇)
2018-03-07 08:03:00那如果是写是一回事 实际上又是另一回事的你们觉得这后续??
这种问题点数交易不也是会有吗 @@当初讨论版友的意见没记错应该就是买卖双方自行承担
作者:
roberthsu22 (HEALTHisEVERYTHING)
2018-03-07 08:25:00想确认一下,所以这里以后也可以卖PS 会级学程
楼主:
claymath (轮回的印记 藏在我眉宇)
2018-03-07 08:51:00所以文字加上后的剩余风险 再请板友自己判断搂??
建议风险自担,都成年人了,如果还要站方管内容真伪也太瞎
作者:
nadmi (nadmi)
2018-03-07 09:09:00像founderscard.com也是有卖match,挑战会籍
作者:
hsinyeh (hsinyeh)
2018-03-07 09:19:00个人想法是要说明清楚来源 然后盗用身分的要禁止违反饭店T&C跟违反法律是有程度上差异
作者:
Masumi (麻酥米)
2018-03-07 09:20:00其实真的有心要诈骗的也都虚伪表示了不是吗orz跟问别人来源为何一样有点看运气。不过不排斥注明,至少出事时可以举证与后续争讼途径用
说明清楚来源当初好像某位短命板煮弄过 ww结果被一堆百万里程的大大PO文
作者:
hsinyeh (hsinyeh)
2018-03-07 09:51:00我是觉得 卖里程跟卖身分是有差异的
作者:
MDRZ7 (MDR-Z7)
2018-03-07 10:19:00说明风险应该是必要的吧
看来有很多灰色交易建议不要馆,看不爽假资料匹配的就去跟饭店私下检举卖家
作者:
blueash (蓝灰)
2018-03-07 13:38:00我是觉得有充分揭露资讯就好了 如果写的跟做的不一样那就是抓去永桶啊用假资料去match就写出来 想冲的人就让他去
作者:
roberthsu22 (HEALTHisEVERYTHING)
2018-03-07 13:46:00认同违反法律跟违反TC是2回事
作者:
dodoily (大贡丸)
2018-03-07 14:28:00PS会籍课程是伪造文书了 怎么有人问能不能卖?!
作者:
crimsonn (希望自由的呼吸)
2018-03-07 15:05:00那冒充ANA二等亲真的没有法律问题吗?
因为并不是大家都熟悉status match这块,,,,
作者:
alex5330 (E90-330)
2018-03-07 15:13:00我觉得Match资讯是需要的
作者:
dodoily (大贡丸)
2018-03-07 16:08:00觉得不需要禁止
作者:
hsinyeh (hsinyeh)
2018-03-07 16:18:00所以要说明方式阿
作者:
roberthsu22 (HEALTHisEVERYTHING)
2018-03-07 16:30:00你会给ps的亲属证明吗?法律有规定要遵守TC吗?
作者:
Alax (最近没网络)
2018-03-07 18:10:00觉得不用禁止 但是绝对有权利要求买家说明来源/风险
楼主:
claymath (轮回的印记 藏在我眉宇)
2018-03-07 20:15:00我比较在意的是 当我们设定标准 不说明的在什么样的时间内需要做出处理(删文 or 其他动作)这会影响卖方板友权益 也会影响买方的权益 ...
要去说明商品来源,我看很多都没说,如果事后来源不正确,买方拿去告
作者:
borriss (松)
2018-03-08 19:38:00[ 征 ][ 售 ]都一个字占两格 干脆改[征 ][ 售]这样(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