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关于ANA交易文

楼主: chilian9 (Andrew Cheng)   2017-09-05 13:45:23
我想,这一篇回文应该也会被嘘!
(因为版主说不可以回公告文,故改标题)
但我还是想回,因为我对点版还是有感情的。
大家的讨论对点版的发展,希望有点助益,但还是不要流于口水。今天在版上
提醒NH/JL不要卖的人,都为了新手好。想想,当初点版就是买方意识提头及
利益揭露革命后,才有现在的点版。当初真得太偏向卖方市场.......
其实在这一系列文中,提醒交易风险都是常在版上发文的人。但是提醒交易风
险的人,竟要力战群雄。
原始卖NH点数的人,射后不理。但这样对点版有益吗?
※ 引述《suzukihiro (慢慢的等待)》之铭言:
: 我自己回文补充好了
: 1.这例子原po特地过文给版主审
: 代表这可以po,说实在版上是公开版
同意s大的说法,点版只有发文限制及删文条款,但从来没有版主同意发文
条款。因此,这就是争议点。这也是有人说版主是不是要负车带责任的原因。
或许,原PO自己也没信心是否可以卖,所以问版主;或许版主也没想很多,
且版规没规定不能卖NH,因此版主就同意发文了。但是这个同意,版主就不经
意把自己推进了可能的危险了。如果当初版主不同意,可能也会被战。
建议,未来版主对于类似的询问信,直接回"只要符合版规,无发文限制",
以后,坏人还是给我们这些小喽喽来嘘文吧。(版主千万别来嘘,免得扯进
来又理不清)(我脸皮厚,我不怕嘘)
: 就算这例子卖价不好,也不能保证不会有脑冲新手买来真的开下去
: 说会负责说真的我也不知道能负责到哪?
: 万一开从国外回来的被查不就GG
: 2.各种点数和里程的买卖是否合乎规则?
: 我只能说当然几乎目前买卖的都不是合明文上的规定
: 但风险有大有小,买的人自负没错,但版上大家都是热心为主
: 不太会去分享或者买卖非常有高度风险的点数或者里程商品
: 如果要用这种板规去看待全部非合规定可交易的商品,那之后更多高风险的交易
: 在版上充斥那不是大家所乐见的
s大!
点版还需要你来维持!我们一起来嘘嘘!
个人觉得,一切回复版规。游走边缘的商品,我们来嘘就好了!
还是建议把ANA的公告文拿掉吧!免得以后还有JL公告文,BA公告文等等.....
=============JAL交易文参考范例=================================
商品名称:
JAL 50,000里 2020年08月31日到期
(年底run JGC,到时会有120,000JMB)
商品价格:
1)卖方不负履约保证
50,000 JMB 0.6NTD/JMB
120,000 JMB 0.8NTD/JMB (可换EK头等,TPE-DXB-欧洲)
**买方有废票风险,我有封号风险**
2)卖方负履约保证
50,000 JMB 5 NTD/JMB
120,000 JMB 20 NTD/JMB (机票为女生者)
30 NTD/JMB (机票为男生者)
履约保证条款如下:
1. 面交
2. 面交前,先交照片,通过审核者,于公开场合进行面交。
(我是正人君子 XD)
3. 若日航需要二等亲证明,为免双方有重婚罪,可于台湾境外取得
结婚证明。但来回机票,由买方负担。
4. 恕无持提供收养服务
5. 风险:双方皆有家破人亡,妻(夫)离子散的风险
===========================================================
以上博君一笑!
以下开放嘘文测试.....
作者: hsinyeh (hsinyeh)   2017-09-05 13:47:00
我是回无违反其他发文规定阿....另外如果你要买卖请以交易文格式贴文
作者: JFNfrog (蛙)   2017-09-05 13:48:00
可恶,我偏要推
作者: smallshow3 (小礸)   2017-09-05 13:50:00
我在其他交易板也没看过板主要介入买卖纠纷的啊…
作者: hsinyeh (hsinyeh)   2017-09-05 13:50:00
BTW 你要提醒交易风险去推文提醒阿 我又没禁止推文也没
楼主: chilian9 (Andrew Cheng)   2017-09-05 13:50:00
版主,你要叫原PO改文啊!一世英明,可别毁于一旦!
楼主: chilian9 (Andrew Cheng)   2017-09-05 13:53:00
废文不及200,战斗力不足,难以担任版大重任
作者: hsinyeh (hsinyeh)   2017-09-05 13:53:00
是要修改相关规范的,请先把客归合理的界线画出来以方便进行更进一步讨论
楼主: chilian9 (Andrew Cheng)   2017-09-05 13:56:00
经过版大说明,我们知道不是版大的问题,但有版大同意的字眼,总是对版大的伤害
作者: BlackBerry10 (BBX)   2017-09-05 13:57:00
谁说意见多就要选板主..你当初意见好像也没很多啊XD下次发交易文可以试试寄信板主, 然后标注"板主同意"
楼主: chilian9 (Andrew Cheng)   2017-09-05 13:59:00
黑莓大!对事不对人!的意见多,但出发点是为了点版好看看我只PO了52篇文章,有46篇在点版。就知道我的用心了版大,力战群雄,不是力战版主! 而且我没有指任何不对
作者: nadmi (nadmi)   2017-09-05 14:04:00
JL补充说明:可持同志伴侣注记证明 XD
楼主: chilian9 (Andrew Cheng)   2017-09-05 14:04:00
只是觉得[版主同意]的字眼不甚好,会有让人误会的意思to nadmi,所以男生要收高点,跟我的名声有关!
作者: koster (斯特隆)   2017-09-05 14:11:00
版规加一条但书好了 本版所有交易都有风险 请自行斟酌购买
作者: crimsonn (希望自由的呼吸)   2017-09-05 14:16:00
在限定二等亲的兑换名单填陌生人,有没有违反法令疑虑?
作者: hsinyeh (hsinyeh)   2017-09-05 14:19:00
回楼上 1.没有 2.买了帐户不一定要填那个名单
作者: joko307 (华丽的冒险)   2017-09-05 14:23:00
我也觉得那句"此交易方式经板主同意"有点拖人下水......原PO只要加注如何交易就好,没被删文就表示没有违反板规
作者: crimsonn (希望自由的呼吸)   2017-09-05 14:25:00
这样不算损及NH利益吗? 那原PO就不应该这样说明
作者: joko307 (华丽的冒险)   2017-09-05 14:25:00
说"经板主同意"觉得有刻意混淆的嫌疑...希望是我多心XD
作者: ilovejesus (给他们机会吧!)   2017-09-05 14:27:00
直接禁交易文如何?
作者: APC ( 能搞革命 我很快乐 )   2017-09-05 14:49:00
我只觉得‘本文已删除’很占版面,版面很珍贵滴…假性干涸,久而久之看的人就少,慢慢会循环只真的干涸...
作者: youngsam (要加油要加油)   2017-09-05 14:53:00
禁交易文然后把板关了算了,真无聊。都很懒得看跟推文了,大多交易文而已
作者: conan805 (^皿^)   2017-09-05 15:26:00
可恶 想嘘XD
作者: Blathers (可能不可能)   2017-09-05 17:10:00
本文已删除真的满...
作者: dallasnash (别逼我)   2017-09-05 17:37:00
怎么跟前版主快变成87%像,好像也很多人在那时候靠北怎不准回公告,意见很多要人选版主...
作者: hsinyeh (hsinyeh)   2017-09-05 17:43:00
意见多不来选版主伸张理念不然要怎样?
作者: dallasnash (别逼我)   2017-09-05 17:45:00
哈,当时很多人对这说法可不以为然呢,回去看文章还是挺有趣。
作者: hsinyeh (hsinyeh)   2017-09-05 17:46:00
当初是叫你去创新的版喔,我有叫你创新的板吗...时间到了自然就会改选另外公告不准回是常识 要讨论请另开标题,不然一堆公告当标题,谁知道哪个才是真的公告...
作者: AlainDion (余の颜见忘れたか!)   2017-09-05 17:48:00
奇怪 我怎么记得以前不是叫人有意见选板主 是板主自己推了一个不合站规的副板主? 这样有87%像?还是这世界真有平行时空?
作者: dallasnash (别逼我)   2017-09-05 17:50:00
不敢有意见啦,哈,建议还是增加公告文罚则阿,常识没版规去决定可不行。
作者: geoemia (开始当阿宅)   2017-09-05 18:54:00
交易文标题内容错误难道不用删吗XDD
作者: osuv (欧叔符-胜丼骑士团)   2017-09-05 18:55:00
公告标题的不能回不是正常的吗?科科 改一下标题回就好啦
作者: geoemia (开始当阿宅)   2017-09-05 18:58:00
6/28的交易文标题格式 都置底多久了 还是会有人标题错误以前我还会好心帮他修改标题,现在就是删文了才会知道有错在哪阿XDDD
作者: dallasnash (别逼我)   2017-09-05 19:05:00
很多版也有公告只有版主能用的版规和相关罚则,常识一回事,有人要来乱你要有规定才能好处罚吧,还是觉得之后有人乱公告乱回删文或者警告水桶不用依据? 这不是这版的风格吧。
作者: hsinyeh (hsinyeh)   2017-09-05 20:17:00
不小心误用的砍文,故意一直乱的闹板处置,干嘛要改?又没有要罚
作者: dallasnash (别逼我)   2017-09-05 20:26:00
呵,版主说了算,不过还要感谢版主让我也可以开始征代RUN日本国内线JGC了
作者: suzukihiro (慢慢的等待)   2017-09-05 20:30:00
够了吧 非得要乱到真有航空公司寄信给版主吗
作者: BlackBerry10 (BBX)   2017-09-05 20:47:00
不会寄信给板主啦 只会去作证之类的
作者: AlainDion (余の颜见忘れたか!)   2017-09-05 20:54:00
支持航司严打啊 反正我又没踩线 要怕的是有做的吧
作者: dallasnash (别逼我)   2017-09-05 20:57:00
其实我也不怕也,不就是个交易板,现在能用就用,也很多人说不会被抓呀。
作者: koster (斯特隆)   2017-09-05 23:10:00
顶多被ban 对岸搞得更夸张 也没什么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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