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不论美国那边法律
台湾这边的法律是依据民法
http://goo.gl/K8t65
简单来说,若网络商家于网页上之标价仅属于一种“要约之引诱”,那么就算消费者依该
价格下单,买卖契约仍然未成立,网络商家当然不负交负商品之义务;然而,若网络商家
已经寄发e-mail通知消费者契约成立(承诺),甚至已经直接货品送交消费者手中(意思
实现),则此时网络商家即不得再认为双方的买卖契约不成立,而主张不交付货品或请求
返还。
http://goo.gl/OFaYFI
基于衡平消费者权益之保护与电子商务之习惯,针对业者在善意且不得已的情形下发生库
存商品临时不足或标错价格而无法出货之情形,业者应该先行取消或者停止向银行之请款
作业,并通知消费者取消订单;假如业者在消费者刷卡之后,已经向银行确认交易并收取
货款,消费者即为“ 已付款”状态,业者就不应该片面取消订单,造成消费者权益上的
损失
http://goo.gl/FQs7zs
网购公司八八折促销,职员误为一二折,许姓男子花不到三千元就订到二万四千多元商品
,厂商发现错误取消交易,许诉请履行契约。法官认定出清促销常大幅降价,打一二折也
常见,判交易有效,业者要交付商品。
从这边可以发现,如果你是从官网订的,并且有收到
1.机票收据(我有收到独立一封,可能很多人没收到),这边就是契约实现与否的关键
2.机票号码
那契约就算形成承诺而且已经意思实现
就算今天是标错价,但是航空公司机票促销非常常见,有许多案例可循
航空公司的确也无法证明人们不是认为是促销而购买(提不出反证)
人们可以轻易证明说自己是因为认定是促销而购买(提出举证)
所以标错价形成契约并已实现,不论台湾地方或中央、甚至是法院都是认为应实现
目前看到被取消的案例都是用非官网买的
这个就是业者可以玩的模糊空间(没有直接意思表达)
最后如果大家认同台湾是法治社会
希望大家以法律为基准来讨论
今天就算是日航标错价,那也是业者的失误,而非是消费者应承担的
消费者购买了日航产品,日航就应遵守产品购买时所告知的规则
在市场上,消费者跟员工永远没有得到便宜的事情
只有企业以及其董事。
※ 引述《y669669 (y669669)》之铭言:
: ※ 引述《crimsonn (希望自由的呼吸)》之铭言:
: : As title
: : please check google flight
: : act quickly
: 这几天一直陆续有网友回报自己或朋友的票被取消,但都没明白的表明被取消的票那里订
: 的跟是否已经完成开票,这样的消息着实让人感到困扰,希望这类被取消机票的可以说清楚
: 情况,好让有类似订票情形的心里有个底,最后真心希望有幸抢到票并完成开票的都能顺
: 利成行。
: ps:小弟是在expedia.com.tw购票并且很快开票拿到票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