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岸共和国宪法(官方中文版)
第一条 每个人都有在维尔纽利河畔生存的权利,而维尔纽利河有流经每个人的权利。
第二条 每个人在冬天都拥有热水、暖气和瓦片屋顶的权利。
第三条 每个人都有死亡的权利,但不是义务。
第四条 每个人都有犯错的权利。
第五条 每个人都有变得独一无二的权利。
第六条 每个人都有爱的权利。
第七条 每个人都有不被爱的权利,但不是必须的。
第八条 每个人都有不杰出和不闻名的权利。
第九条 每个人都有无所事事的权利。
第十条 每个人都有爱和照顾猫的权利。
第十一条 每个人都有权照顾犬只直到其中一方死去。
第十二条 每只狗有权去做狗。
第十三条 每只猫没有义务要爱牠的主人,但必须在需要的时候提供帮助。
第十四条 有时候,每个人都有不知道他的职责的权利。
第十五条 每个人有质疑的权利,但不是责任。
第十六条 每个人都有快乐的权利。
第十七条 每个人都有不快乐的权利。
第十八条 每个人有保持沉默的权利。
第十九条 每个人都有信仰的权利。
第二十条 没有人有暴力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每个人都有欣赏自己是不重要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 每个人都有对永恒憧憬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每个人都有权利去了解。
第二十四条 每个人都有权利不去了解任何事情。
第二十五条 每个人都有权利成为任何国籍的人。
第二十六条 每个人都有权利庆祝或不庆祝自己的生日。
第二十七条 每个人都应该记住自己的名字。
第二十八条 每个人都可以分享他们拥有的。
第二十九条 没有人可以分享他们所没有的东西。
第三十条 每个人都有权利有兄弟、姐妹和父母。
第三十一条 每个人都可以是独立的。
第三十二条 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自由负责。
第三十三条 每个人都有哭的权利。
第三十四条 每个人都有被误解的权利。
第三十五条 每个人都没有权利让另一个人有罪。
第三十六条 每个人都有成为个人的权利。
第三十七条 每个人都有不拥有权利的权利。
第三十八条 每个人都有不害怕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 不要被打败。
第四十条 不要还手。
第四十一条 不要投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