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自嘲] 真的不要弄到让我告妳

楼主: littlewren (wren)   2020-12-17 01:23:15
本来没有要推/发文,但想了一下觉得事情有点严重,
还是要跟你说一下以免以后又发生类似的事。
※ 引述《rukawa514 (我是阿信不是瓜哥!)》之铭言:
: 我有看到妳讲的话
: 整件事情我真的问心无愧
: 我在这边先还原真相
: 有一天弄到我真的得告妳时
: 我再把这件事情原原本本跟检察官说
: 如果妳乱讲我骗妳砲什么的话
: 我一定会告妳妨碍名誉或者诽谤
: ==============
: 整件事情大概是我在ptt常发文
: 后来跟一个女生蛮好的
: 之后觉得可以试着交往看看
: 聊了一阵子后就去她的租屋处
: 我们有发生亲密关系
: 她一开始有说不行不可以
: 后来我们还是发生了关系
: 差点变成男女朋友
: 在那之后我们还是有蛮好一阵子
: 第一
: 我们是到她的租屋处,绝对不是我把她骗到旅馆什么的
: 第二
: 在要发生关系之前,我们有拥抱接吻
: 有摸摸那些,她一开始说不行
那不就还是有说吗
: 后来还是发生了
: 第三
: 在那之后她有生气过几十分钟说不是说不行吗?
: 我怎么可以真的就做了
: 但是她说的不行不是极力挣脱的,是半推半就的
很多性侵犯都用这句当借口。
其实我一直不懂,到底这些性侵犯是真的以为“不极力挣脱”就是“同意”的意思,
还是刻意往自己想要的方向解读,为所欲为。
另外,你要是逼到对方不得不使用暴力反抗,两个人都可能会受伤。
你所谓的极力挣脱是这个意思吗?
: 这点我绝对敢测谎!!
: 我有做的事我绝对认,我对我自己的言行负责
: 我希望我们毕竟曾很好过陪伴过一阵子
: 当我在做重要的事的时候
: 希望妳不要乱讲什么话,让我被人乱酸
: 整件事情真要说破,是妳会被讲的难听
: 我自己会用告妳来结束别人的酸言酸语
: 为了要维护我自己的清白
: 妳在这件事上乱讲什么
: 以致我被酸被人乱讲什么骗砲
你的确不是骗砲,但是还是在违反对方意愿下就逼人家发生关系了。
: 我绝对会用告妳来平息风波
: 因为我绝对站的住脚
: 我也没什么好再失去了
: 我们曾经是好到差点在一起的
: 后来没变成男女朋友我也是有点遗憾
: 我对我的言行绝对负责
: 不要逼我告妳
: 真的不要!!
: 现在的我为了努力活下去
: 我什么都敢做,过几天我会直接去按铃申告一个骗我七万的女生
: 妳不要逼我连妳也一起告下去
呃 人家也可以告你性侵啊
我不是学法律的就姑且先不论你有没有触犯刑法的<<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了。
: 真的不要逼我
: 我累了等下要睡了
提醒大家(尤其独居女性)不要让不熟的人踏入你家。
不管你同意或不同意发生关系,请为自己的决定负责,清楚表达自己的界线。
亲密行为可以做到什么程度(亲吻、抚摸等),一定要清楚的表达。
不管是男生还是女生,请了解
“半推半就”不代表“同意”
“半推半就”不代表“同意”
“半推半就”不代表“同意”
千万不要在任何一方不确定的情况下发生关系,
因为性关系一定要在双方同意(consent)下进行。
同意的意思是主动的回应,而不是被动的半推半就。
要是对方还是要你半推半就下发生关系,
请不要犹豫的踢他鸡鸡后逃跑,因为这时候你不保护自己就不会有人保护你。
当然如果对方可能会伤害你就不一定适合了。
不管什么情况下,你的安全比什么都重要。
作者: miminiania (咪咪咩)   2020-12-17 02:18:00
女方如果真要告成立机会蛮大,因为是明确违反意愿。妨碍性自主不是告诉乃论。就算和解检警一样得办。女方算是"客气"了
作者: rukawa514 (转一转舔一舔放到嘴巴里)   2020-12-26 23:54:00
这事已经好几年前的事了,她有问我要不要当她男友,如果我是站不住脚的我不可能敢写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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