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闲聊] 诊所管药缺漏如何处理

楼主: WILLIAMgo (边缘的我)   2021-07-19 01:01:12
哈囉这位前辈
这种违法的事情如此堂而皇之的搬上台面
请问药师国考的药事法规是都忘得一干二净了吗?
忘记的话我帮您回忆
《管制药品管理条例第27条》
管制药品减损时,管制药品管理人应立即报请当地卫生主管机关查核,并自减损之日起七
日内,将减损药品品量,检同当地卫生主管机关证明文件,向食品药物署申报。其全部或
一部经查获时,亦同。
《全民健康保险法》第81条
以不正当行为或以虚伪之证明、报告、陈述而领取保险给付、申请核退或
申报医疗费用者,处以其领取之保险给付、申请核退或申报之医疗费用二倍至二十倍之罚
锾;其涉及刑责者,移送司法机关办理。保险医事服务机构因该事由已领取之医疗费用,
得在其申报之应领医疗费用内扣除。
保险医事服务机构有前项规定行为,其情节重大者,保险人应公告其名称、负责医事人员
或行为人姓名及违法事实。
条文清楚明白告诉您该怎么处理,为什么要如此铤而走险呢?
要是东窗事发,试问是否得不偿失?
还请您三思
※ 引述《blacknote1 (沙发马铃薯)》之铭言:
: 各位学长姐们好
: 我目前在一家身心科诊所的门前药局上班
: 因为是身心科 管药用量都很大
: 管药不只要用包药机分包 还有剥半或剥1/4
: 所以调剂难免会有疏失 这是我的错
: 管药簿册会每天写 但清点数量一周才一次
: 所以管药有时会多 有时会少
: 多的就收起来 少的就拿从前多的补进去
: 一直以来都很平安顺利
: 直到最近 因为zolpidem容易少药
: 而把从前留下的都用完了
: 所以我想请医师补开掉
: 老板表示以前的作法
: 都是用药师的名字当人头 开自费补掉
: 可能认为我是挂药局负责人
: 所以要用我的名字
: 而我不想在身心科留下纪录
: 担心不管是未来保险或就业可能受影响
: 虽然医师老板表示是自费且没写诊断
: 所以没关系 但事情真是这样吗?
: 我听过有诊所是做一个幽灵人口
: 专门用来补管药的缺口
: 还有的是用医师家属的名字
: 想请问其他诊所的作法是如何处理?
: 如果不方便说 也可以私信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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