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皮肤科诊所于晚诊及周六诊都会请药师兼职上班
该药师白天于大医院工作,其药师执照亦登记为所任职的大医院(主管也知道他晚上要兼
职,会帮忙排班)
而诊所则是于晚诊及周六诊使用另一挂牌药师(从未出现于诊所)的名字调剂
有时甚至晚诊及周六诊并未有药师在场,由护理师进行调剂及发药
想问以上的行为要如何究责?
医师 兼职药师 挂牌药师的责任归属?
此外,我是白班的药师,我执业的时段是挂我的名字没错,但面试时医师并未提到负责药
师的事情,我也不清楚我是否为负责药师(不过我当初面试时调剂经验不满2年,所以感
觉应该不是负责药师),若检举上述事件对我会有什么影响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