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TAlison (我老了)
2016-11-27 09:35:02禁止张贴违反“就业服务法”、“性别平等工作法”、“劳基法”与其他法律之文章
发文者已同意一切遵循现行法律,并确知文责自负。本工作确实劳健保!
此两行删除,文章会被删除不另通知。
※请各位资方配合遵守。
【公司名称】
星星亲子眼科
※没有填写公司名称将会被删文。
※人资没有填写人资公司以及原征人公司(共2公司)名称将会被删文。
【工作职缺】
第二药师
【工作内容】
药品调剂
药物咨询
接预约电话
带病人
帮病人点药水
没有内容会被删文!!
【征求条件】
药师执照,修满药师相关学分
※为保障板友就业机会平等,雇主对求职人或所雇用员工,不得以种族、阶级
、语言、思想、宗教、党派、籍贯、出生地、性别、性倾向、年龄、婚姻、
容貌、五官、身心障碍或以往工会会员身分为由,予以歧视。
【工作地点】
台北市大安区信义路三段114号2楼(近捷运大安森林公园站)
【工作时间】
明年1月~5月
W1~W5 18:30~21:30 隔周六 9:00~12:00, 14:00~17:00
※没有填写工作时间将会被删文。
每周工时超过40小时,请写加班费
【月休】
隔周六、每周日休
※没有填写周休二日及排班制度将会被删文。
劳动部有所谓"弹性工时"部分,须经劳资会议同意。
可注明:周休二日(弹性工时)
【公司福利】
请勿写"健保""就保",无"健保""就保"是违法的。
此栏请写额外的福利
如写劳保,请注明(员工未满5人公司自愿加保)。
未依规定注明者,视为公司员工5人以上应强制加保劳保,不可写在【公司福利】一栏中。
如违反者仍依版规2-2处理。
【薪资范围】
~42000(含劳健保)
※行政院劳委会于104年7月1日起调涨基本工资为月薪,20,008元
※无薪资、比照国科会、比照本校规定、面议、电议,薪资不清等
※106年元月起基本工资调整至2万1,009元
※105年10月时薪先调至126元,106年元月再涨至133元
初犯警告一次删文,累犯水桶
时薪工作请贴Part-Time或注明兼职
月薪未达20008一样会被删文
【需求人数】
1人
【联络人/连络方式】
0932187736 柯药师 (请下午12:00~17:00来电)
【其他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