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关于北市公会讨论串

楼主: johnnyjaiu (人若犯我 加倍奉还)   2016-01-27 22:42:41
目前该讨论串已经流于争执。
公告后锁定该讨论串,并引用版规第15条:
‘如发生重大对立事件,导致文章和版面失衡,版主有权于[公告]发布后,
禁止相关讨论串推文和文章回复,以维持版面秩序。
版主公告后仍回复者,违者该文删除退回,并水桶一个月。’
请大家自制并理性发言,谢谢大家。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