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聊] 医师公会全联会声明

楼主: tsppajrdrrfs (NTUMLP)   2016-01-09 01:30:14
http://tinyurl.com/hv2ql6u
中华民国医师公会全国联合会
声 明
尊重病人自由选择调剂处所的权利
105年1月8日
日前报导指某副总统候选人出席药师公会全国联合会药师节日祝大会时表示,执政后将落
实“医药分业单轨制”,同时提及“小感冒都找社区药局药师咨询,很少看医师”的个人
经验。本会对此报导深感遗憾,虽然民进党政策会对此有提出说明,但仍表示单轨制有可
能为“未来台湾医疗体系的方向之一”等。此论调恐对病人自由选择调剂处所的权利,形
成“不必要的限制”!站在一般民众就医权益立场,本会不得不出面澄清。
少数药界领导者认为现行病人得选择在“诊所药师调剂”或持处方笺由“社区药局药师调
剂”为双轨制,让病人“只能”持处方笺由社区药局药师调剂为单轨制,唯目前依药事法
第102条、全民健康保险法第71条实施的是台湾版的医药分业,无所谓单轨双轨制之称,
且从访问研究结果看,受访民众中有72.1%赞同现制,因此医药分业现状才是顺应民众需
求、医疗环境、法规要求的主流,才是尊重民众自由选择调剂处所的权利。少数药界领导
人所谓“落实”医药分业单轨说法,一无法律依据,二无民意基础,有侵害病人自主权以
图利特定对象之嫌,本会难以认同。
至于“小感冒找药师咨询,很少看医师”的个人经验谈,更容易误导民众轻忽病情,更是
违反医师法的密医行为。依法“诊断、治疗及处方”均属医疗行为,只能由具医师资格者
为之,无论多小的感冒,其诊治及处方皆非药师业务。此经验无异暴露我国药政管理的弊
端,社区药局依“民众所述症状,即开立处方用药”的情形系属“密医”行为,容易造成
延误就医,滥用药物导致危害民众健康权益。是以,本会建请各候选人在提出任何政策主
张前应深思熟虑,以民众医疗权益为首要考量,落实“依法行政”才是最基本的态度。
中华民国医师公会全国联合会
新闻联络人
蔡秘书长明忠 \ 0918-112-298
发布时间\105年1月8日
作者: RX110 (我难过)   2016-01-09 02:52:00
三字经。
作者: qwerty789 (键盘789)   2016-01-09 03:09:00
我能讲脏话吗? 不行?! 那我没什么好说的了
作者: fatlien (fatlien)   2016-01-09 04:09:00
双轨单轨是假议题。既然说医药"分业",那么诊所药师和诊所医师的营运就定义而言该独立分开。亦即,药局老板(本来就应该)是药师而不是医师,进药种类等等也由药局独立做最后决定,这才是真正的医药分业,和诊所vs社区无关。财务方面也要完全分开才算真正医药分业。不然所谓诊所聘药师,不过是蒙蔽用的障眼法而已。
作者: undeadsin (レライエ)   2016-01-09 11:52:00
社区药局依“民众所述症状,即开立处方用药”<==超跳针还是说医师公会不知道什么是OTC XD
作者: johnnyjaiu (人若犯我 加倍奉还)   2016-01-09 12:55:00
OTC表示:
作者: BiGiLa (逼机啦)   2016-01-09 13:13:00
双轨也是让医师图方便大间的诊所自己开药自己赚药价差小间诊所可以不用雇药师
作者: hoe1101 (摸摸)   2016-01-09 21:50:00
靠健保迟早都要翻船
作者: aurse (实话实说)   2016-01-10 00:35:00
文字游戏
作者: sharkimage (生日那天的甜蜜 ~知道效m)   2016-01-10 11:42:00
= =
作者: wylscott (林 佳树)   2016-01-10 12:20:00
简单说医师不希望一般民众去药局买成药 最好都去医院诊所找医生看病
作者: ct1030 (你好吗我很好)   2016-01-10 12:33:00
ZZ
作者: juhn (苍天航路)   2016-01-10 18:07:00
之前柯p也支持医药分业,医声论坛也一堆人表示遗憾,还说这是非营利医院出身的医师的说法,也难怪苏清泉会当选医师公会理事长。到底谁离民意越来越远,一目了然。
作者: IN (愿自身光明炽然照耀世界)   2016-01-11 18:23:00
"即开立处方用药" 人家没说错,很多都马违法在卖处方药
作者: moncyte (微笑天堂)   2016-01-13 07:49:00
假议题,并无侵害自主权,otc也不需医师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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