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药师法拟修法 执业不限一处

楼主: johnnyjaiu (人若犯我 加倍奉还)   2014-04-24 20:03:54
http://bit.ly/1jTRJpf
(中央社记者谢佳珍台北24日电)行政院会今天通过药师法修正草案,在现行规定药师执
业以一处为限,增列可于他处执业的但书规定;草案将送立法院审议。
卫生福利部表示,民国102年7月31日司法院释字第711号解释,药师法第11条限制药师仅
能于一处执业的规定,对于药师执行职业自由形成不必要的限制,有违宪法第23条比例原
则,与宪法第15条保障工作权的意旨相牴触,应自解释公布之日起,至迟于届满1年时(
103年7月31日)失其效力。
为避免法律效力期限届满后,致药师的执业无所适从,卫福部提出药师法第11条修正草案
,经上午行政院会通过后,送立法院审议。
草案修正要点增列但书规定,针对执业登记于医疗机构或药局的药师,从事公共卫生服务
或药事照护服务,而需要于执业场所以外的处所执行药品调剂、管理工作或药事照护服务
工作时,得合法于他处执业。103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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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现在是Whats going on???
作者: jerrylin (嘴砲无视)   2014-04-24 21:07:00
三月底不是卫生署那边已经挡掉了?
作者: l1234568790 (《我我我》)   2014-04-24 22:01:00
http://ppt.cc/rWIn 这是各版本,然后在立法院争战看起来是接下来会有江惠贞委员、田秋堇委员以及卫福部版本三案并陈。天佑药师,然后如果是卫福部、江惠贞委员版本应该OK~
作者: luckystar777 (曾經的曾經)   2014-04-26 12:58:00
如果单纯以释宪来看 如果再用条件做限制 是否也违宪?
作者: akway (生活就是要快乐)   2014-04-28 13:11:00
这个没弄好 政府又要多一个敌人上街抗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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