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C2C (西土西)
2017-11-15 15:04:56我收到手机短信,动保处传的
全文如下
亲爱的市民您好:狂犬病为重要人畜共通传染病,
请每年定期带您的爱犬猫施打动物狂犬病疫苗并悬
挂证明牌以资识别。如您的爱犬猫逾期仍未完成疫
苗注射将依动物传染病防治条例第13及45条处新台
币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锾。台北市动物保护处
关心您与宠物的健康(若家中犬猫已完成本年度狂
犬病疫苗施打,请忽略本提醒)
可是!!!我的猫咪不是跟动保处领养的啊
是跟爱猫收养的,怎么会个资流到动保处呢
唯一可能是动物医院
他们会这么无聊去通报吗?
感觉自己被监视
还有,短信有威胁
说要罚款
这样是对的吗
要不要打疫苗还有强制喔?
人都可以选择了,猫咪不行?